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
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眉山市人民檢察院
關于2016年法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
體檢事項的公告
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6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體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時間及集合地點
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7:20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試中心報到(考生應持本人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本人身份的證明材料),統(tǒng)一前往醫(yī)院。地址:眉山市學士街268號,聯(lián)系電話:38168059。
二、體檢對象(見附件2)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
三、體檢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四、其它事項
(一)參加體檢的人員,需攜帶本人署名的兩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體檢費500元左右(由醫(yī)院收。
(二)凡未按規(guī)定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依次遞補。體檢遞補只進行一次。
(三)家在眉山城區(qū)以外的考生請?zhí)崆耙惶斓矫忌匠菂^(qū)住宿,以免遲到。
本公告由眉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28—38168059。
特此公告。
附件:1.體檢須知
2.眉山市2016年法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人員名單
2016年7月14日
體檢須知
1.體檢考生攜帶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的,須在抽取體檢序號前關閉電源統(tǒng)一上交保管。
2.體檢考生在體檢中不得向工作人員透露本人、父母姓名及工作單位等信息。
3.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4.體檢表第二頁由受檢者本人填寫(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要求字跡清楚,無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實、逐項填齊,不能遺漏。
5.體檢前一天應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6.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7.女性受檢者月經(jīng)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jīng)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yī)護人員,勿做X光檢查。
8.請配合醫(y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若自動放棄某一檢查項目,將會影響錄用。
9.違反上述規(guī)則和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應試人員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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