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州直事業(yè)單位的用人需求,按照《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阿壩州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部分州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籌編制擬面向全州機關、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除教育、衛(wèi)生系統(tǒng))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擇優(yōu)選聘。
二、考調計劃與崗位
本次州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籌編制計劃公開考調工作人員29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阿壩州2016年州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籌編制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信息表》)。
三、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阿壩州內符合公開考調條件的機關、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工勤崗位人員和教育、衛(wèi)生系統(tǒng)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政治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反對民族分裂,堅定不移維護社會穩(wěn)定,堅決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業(yè)績突出;
3.年度考核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并經現所在單位、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
4.縣(市)、鄉(xiāng)(鎮(zhèn))報考人員應具有3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9日);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度考核連續(xù)2年及以上優(yōu)秀的可適當放寬;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2月9日以后出生),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1年12月 9日以后出生);
7.具有與崗位要求相符的專業(yè)、技能和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詳見《崗位需求信息表》;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9.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考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試用期內的;
4.按照《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jiān)察等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面試
本次考調采取組織推薦和報考者個人自薦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組織推薦由縣人事主管部門、州直機關黨組(黨委)推薦;個人自薦需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州直機關報考者須經所在單位黨組(黨委)同意。
本次考調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考調工作的組織和指導。資格審查由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前的資格復審及公示、審批等環(huán)節(jié)。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要求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一)報名網站:
報名網站入口(http://bm.e21cn.com)。請有意報名的考生提前注冊,并保管好用戶名和密碼,以確保順利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13日—12月16日24:00時。
(三)報名程序: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考調崗位所規(guī)定的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填寫《阿壩州2016年州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籌編制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所學專業(yè)必須完全按照畢業(yè)證書上登記的專業(yè)如實填寫,個人工作簡歷(含基層工作經歷)必須按起止時間、工作單位、職務、證明人如實填寫。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方可重新選擇崗位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須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無論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3.上傳照片?忌诰W上提交《報考信息表》時,必須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數碼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在網絡報名成功后的二個工作日內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
4.資格初審。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信息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網上資格初審的結果僅作為考生參加筆試的依據。資格初審合格者請務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四)網上繳費
經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6年12月13日—12月17日24:00時登錄報名網站(http://bm.e21cn.com)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五)崗位調整
崗位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2。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要調整的,由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考調計劃,需退費的由考生之家網站向報考人員退費。崗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告。不涉及崗位調整的,繳費后不予退費。
(六)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網上繳費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16年12月21日—12月24日登錄報名網站(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各項內容,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負責。
五、考試
州直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人員總成績?yōu)?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40%,用人單位量化考核成績占總成績的20%。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為:
總成績=《綜合知識》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用人單位量化考核成績×20%。
(一)筆試科目及時間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筆試科目卷面滿分為100分。
《綜合知識》筆試的考試范圍包括:相關法律法規(guī)、公民道德、職業(yè)道德、時事政治、國情、省情、州情及職業(yè)能力測試等。
筆試時間為2016年12月24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于2017年1月5日左右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http://www.abrsj.gov.cn)公布。
(二)資格復審及面試
面試資格人員的確定:按照考調崗位名額,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綜合知識》筆試分數低于所有考生平均分數一半的考生不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確定范圍。如果考調名額與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之比不足1:2,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參加筆試且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等方式進行面試。因面試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guī)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
由各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資格復審及面試時間和具體事項將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上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不得參加面試。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筆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報考信息表》、畢業(yè)證(歸國留學人員須提供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內容為:參加工作時間、基層工作時間、現任職務、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正在接受組織審查、是否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及受處分的情況、是否同意報考等);報考崗位有資格、經歷(驗)要求的,還應攜帶相應的資格證書、經歷(驗)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考人員《承諾書》。
資格復審合格者,發(fā)給面試通知書。在資格復審中出現的面試缺額,按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一次遞補。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由各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lián)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因聯(lián)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按時參加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同時不再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三)量化考核
面試后,根據筆試折合成績和面試折合成績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以形成競爭的人數確定考核人員進行為期不低于1個月的頂崗實習,最后一名筆試折合成績和面試折合成績的總和相同的報考者一并確定為考核對象。頂崗實習期滿后組織考核考察工作,由考調單位主管部門制定考察方案,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考核考察實行量化評分,總分為100分?疾觳扇〔殚啓n案、群眾測評、個別談話、資歷量化、走訪了解、現場核實等方式,全面考察報考者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
六、優(yōu)先聘用
除已明確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的崗位外,各崗位末位若出現總成績相同人員,則按取得相關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學歷,筆試成績,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yè)生依序優(yōu)先聘用。若上述情況都相同,則由考調主管機關組織加試。
七、體檢及考核
根據招聘崗位名額,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體檢和考核由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在縣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用)》執(zhí)行。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者因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經考調主管機關同意后,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只遞補一次)。
八、公示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工作單位、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專業(yè)、考試成績、擬聘用崗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書面向州紀委派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監(jiān)察室(電話:0837-2825770)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予聘用,如最終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用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手續(xù),并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簽定聘用合同等。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考調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837-2825770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調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次考調事項,均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abrsj.gov.cn)上公告公示。因報考者不及時登錄指定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量化考核、體檢、考核、辦理調動手續(xù)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三)報考者須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向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
咨詢電話:0837-12333
附件1.阿壩州2016年州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籌編制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需求信息表
2.阿壩州2016年州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籌編制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
3.承諾書
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 中共阿壩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