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7來源:本站采編
2017年南充市法院系統(tǒng)
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7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有關要求,現(xiàn)將2017年南充市法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
二、面試時間:2017年12月17日8:30。
三、面試地點:南充十二中(南充市順慶區(qū)油院路26號)。
四、注意事項
1.請考生于面試當日上午8:30前到面試地點考場內(nèi)各職位對應的候考室憑筆試準考證(資格復審合格并加蓋印章的準考證)和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nèi)的臨時身份證)報到,考生不得攜帶備考用品(包括書籍、資料等)進入面試考場。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面試。
2.面試當日上午8:30未到候考室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3.因任何原因不能完成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4.面試期間采用入闈封閉的辦法進行管理?忌腴潟r,須將攜帶的移動電話、耳機、平板電腦、電子記事本類、尋呼機等通訊工具和影音像設備按考務工作人員的要求關閉電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入候考室和考室。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面試資格。
5.各候考室應試人員選派代表抽簽確定面試考室;面試順序由應試人員抽簽確定。
6.應試人員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考室接受面試。應試人員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員提供本人面試序號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則,取消其面試資格。
7.應試人員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主考官的指令進行準備和答題,答題時間結束時必須立即停止答題。
8.面試結束后,不得再進入封閉地點或在考場附近逗留,不得將已答試題的內(nèi)容以任何方式告訴其他應試人員。
9.應試人員須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不得損壞公物;候考室和考室內(nèi)嚴禁吸煙。
10.違反上述考試規(guī)則的應試人員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第30號令)處理。
附件:2017年南充市法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員名單
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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