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9年攀枝花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規(guī)定,現就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9年12月17日,上午8:40—11:30,下午15:00—18:00。
2019年12月17日18:00時前,未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地點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地址:攀枝花市東區(qū)炳草崗機場路學府廣場1號樓(市政務中心上行50米,乘坐11路、12路公交車可到達)。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準備以下材料: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高校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20屆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學校簽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
4、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職教師需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手續(xù)。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7、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人。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因資格復審出現的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中共攀枝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12388
咨詢電話:
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0812-5178975、0812-5178906
攀枝花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812-3325158、0812-3355727
附件:2019年攀枝花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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