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安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制度》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綜合測試相關事宜及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通告如下:
一、綜合測試時間
(一)心理測試:2021年8月31日15:30
(二)體能測試:2021年9月1日8:30
(三)筆試:2021年9月1日15:30
(四)面試:2021年9月2日9:00
二、綜合測試地點:廣安職業(yè)技術學院
(一)心理測試:考生在廣安職業(yè)技術學院圖書館一樓大廳集合;
(二)體能測試:考生在廣安職業(yè)技術學院足球場集合;
(三)筆試:考生在廣安職業(yè)技術學院圖書館一樓大廳集合;
(四)面試:考生在廣安職業(yè)技術學院圖書館一樓大廳集合;
三、參加測試人員
經(jīng)過資格審查且合格的考生,名單附后。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在考試前10分鐘到達集合點,未按時間、按要求參加的,取消參考資格;
(二)考生在測試期間不聽從考務人員安排的,取消參考資格;
(三)考生應按照防疫要求,主動出示健康碼,廣安市外來參加測試的考生應提供48小時內(nèi)核酸檢測報告;
(四)心理測試結論為“無效”的,可以補測一次,測試結論為“正!被颉爱惓!钡,不得進行補測,心理測試為一票否決,不合格人員不再參與其他考試環(huán)節(jié)。
廣安市公安局
2021年8月30日
來源:http://gaj.guang-an.gov.cn/zfxxgk/zkly/2021-08/30/content_3d4a16e767ab4b5dab83fb58af2f0e8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