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2021年下半年樂山市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規(guī)定,現將2021年下半年樂山市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測評對象
2021年下半年樂山市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參加了面試的所有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評。
二、測評時間、地點
1、時間: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下午15時開始,當天完成?忌2月21日下午15時準時到達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足球場處,憑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依次入場,未按時入場報到或證件(證明)不全者視為自動放棄。
2、地點: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足球場(樂山市市中區(qū)肖壩路222號)
三、測評項目、標準
1、測評項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800米跑。
2、測評項目、標準和規(guī)則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二局《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的復函》執(zhí)行。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四、紀律要求
1、請考生提前做好時間安排,未按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測評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負。
2、考生家屬不得跟隨、陪同測評,測評期間遵守封閉規(guī)定,不與外界聯系,不會客,不處理測評工作以外的其它事務。若違反,取消考生測評資格。
3、考生集合后,須按要求上交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測評完后,憑有效證件領取個人物品。發(fā)現攜帶通訊工具的,取消該考生測評資格。
4、嚴格服從帶隊工作人員管理。測評期間入廁須征得帶隊工作人員同意后,由管理員監(jiān)督前往。不服從管理的,取消該考生測評資格。
5、考生一律著便裝,不得著制式服裝入場。
6、市紀委市監(jiān)察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監(jiān)督。
五、疫情防控事項
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參照《關于2021年下半年樂山市政法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的公告》防疫要求,做好自我防控,并在體測當天出具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的視為考生自愿放棄測評資格。
六、特別提示
1、如遇天氣情況變化,體能測評順延。但順延通知以考生到達現場集合后由組織單位宣布為準。請考生務必準時到指定地點集合,切勿以自己對天氣的判斷猜測是否延期。
2、體能測評結論及體檢通知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本公告由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樂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 1.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2.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樂山市公安局
2022年2月17日
來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