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5來源:本站采編
一、引進崗位及人數
瀘州日報社(差額撥款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擬占編聘用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名,具體詳見《瀘州市2022年事業(yè)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崗位需求目錄》(以下簡稱《目錄》,2022年6月9日發(fā)布于瀘州人事考試網)。
二、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
符合《目錄》相應崗位條件的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其中,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含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其他報考者必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huán)節(jié)或不予聘用,且責任自負。
(二)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目錄》中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職稱資格、職(執(zhí))業(yè)資格等報考條件。
4、年齡:符合《目錄》確定的年齡條件。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年齡計算截至2022年7月12日(報名截止時間)。
5、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guī)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在讀的非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現役軍人。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8、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引進原則
本次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公平、雙向選擇、擇優(yōu)選拔的用人機制。
四、引進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自《目錄》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2日18:00止。
2、報名方式
(1)網絡報名:通過瀘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lzsrsks.com/)公布的《目錄》中招聘單位相關要求和聯系方式,將報名材料掃描后投遞至招聘單位聯系人郵箱47808641@qq.com(郵箱主題格式為:姓名+報考單位)。
(2)現場報名:到瀘州日報社五樓黨群辦(人事監(jiān)察室)現場報名提供資料。時間: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至2022年7月12日(9:00—12:00,14:30—18:00,周末節(jié)假日除外)。地點:瀘州市江陽區(qū)江陽南路12號(瀘州市中醫(yī)醫(yī)院對面)。
聯系人:卿泉、王淼,聯系電話:0830—3104303、18909086867、18909086617。
3、報名所需材料要求。
詳見本《公告》“資格審查”條款中,“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要求”明確的材料。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根據報考者提交的報名資料,招聘單位對照引進條件進行資格初審,逐一通知報名人員資格初審情況(未收到初審結果通知的報名人員請于2022年7月13日前主動與招聘單位聯系)。
聯系人:卿泉、王淼,聯系電話:0830—3104303、18909086867、18909086617。
2、現場資格審查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攜帶《目錄》報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進行現場資格審查,F場資格審查時間通過電話逐一通知。現場資格審查地點:瀘州市江陽區(qū)江陽南路12號(瀘州市中醫(yī)醫(yī)院對面)。
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要求:
(1)報名表(附件1,A4紙雙面打印,并務必親筆簽名,否則將不予認可所提交的相關報名資料);
(2)1寸免冠證件照2張;
(3)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中級職稱(記者、編輯)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學歷證明(取得所需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者,可不提供中級職稱證書)。
溫馨提示: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含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學校審核并加蓋鮮章的含所學專業(yè)、學歷、學位等信息的證明、就業(yè)推薦表等;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yè)目錄的,須聯系相關高;蚴〖壖耙陨舷嚓P科研機構等第三方對其留學所學專業(yè)進行認定,認定為相似專業(yè)的視為專業(yè)條件合格。
(4)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手續(xù)(模板參看附件2),不能提供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5)用人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報名人員無法到現場參加現場資格確認的,本人應親筆寫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原因)委托他人進行資格確認,同時受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將由報名后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公示結束后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資格審查貫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溫馨提示:現場資格審查時,須規(guī)范佩戴口罩、檢測體溫、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48小時內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紙質版、電子版均可)。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考試當天,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三)組織考核
1、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參加考核。
2、考核方式。
考試開考比例為3:1。若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縮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荚嚳偝煽儼100分計算?荚嚳偝煽=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等事項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保持通訊暢通。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與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或因筆試缺考等原因達不到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一并確定進入面試)。筆試成績?yōu)榱惴终、在筆試中違規(guī)違紀被取消筆試成績或筆試資格者均不能進入面試。在面試環(huán)節(jié)未形成競爭的,面試成績低于8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考核中違規(guī)違紀被取消考核成績或考核資格的人員、未參加考核的人員、考核總成績?yōu)榱惴值娜藛T,不予確定為體檢、政審考察和聘用對象。
溫馨提示:參加考試人員須規(guī)范佩戴口罩、檢測體溫、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48小時內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紙質版、電子版均可)。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考試當天,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四)體檢、政審考察
1、體檢人員的確定:按照招聘名額,由瀘州日報社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
2、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3、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zhí)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fā)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檔案審查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進行檔案審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體檢、政審考察、檔案審查均合格的人員,在瀘州人事考試網上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xù)。
擬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擬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xù),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一)紀律監(jiān)督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考核資格和成績。在考核、體檢、考察、檔案審查中,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蒙哄過關的,招聘單位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已簽約的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參與招聘工作的相關人員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保密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不準弄虛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組織活動。對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招聘工作有關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三)本公告由瀘州日報社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政策咨詢電話:0830-3104303;18909086867、18909086617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30-3106261;18909086560
附件:2.同意報考審查意見
瀘州日報社
2022年7月4日
來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50fd5107573a43dfad86fa6f64b03c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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