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4來源:本站采編
一、遴選職位
遴選職位名額共32名,具體職位詳見職位計劃表(附件1)。
二、遴選范圍
符合遴選條件的宜賓市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
三、遴選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縣級及以下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
除選調生外,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沒有規(guī)定的,須在本機關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4.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具體要求見職位計劃表);
5.公務員(參公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當年年度考核除外);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7.身體健康;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旗)、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qū))以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中央級事業(yè)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或省區(qū)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業(yè)、企業(yè)總部機關,不在此列)工作過。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用到遴選單位現(xiàn)場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17年4月5日— 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填寫說明及要求”等,了解遴選職位的具體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2017年宜賓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登記表》。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各遴選單位負責。報考者持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所在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公章)、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到各遴選單位參加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和不符合本公告要求資格條件的,一經查實均取消其遴選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繳費和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7年4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宜賓市南岸長江大道西段13號)601室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和領取本人筆試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5:1。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遴選名額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遴選單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名額。4月 10 日完成職位調整,報考了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于4月11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筆試
筆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筆試科目為崗位適應能力和寫作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有專業(yè)要求的職位,可以采用加試方式增加專業(yè)技能或相關能力測試,加試由各遴選單位嚴格按照相關考試規(guī)定組織實施,加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30%。筆試和加試時間為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四)面試
面試由各遴選單位組織實施,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的素質和能力。按遴選名額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缺考導致的缺額不再遞補。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有加試的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70%+加試成績×30%)×60%+面試成績×40%;
無加試的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在市黨政網、宜賓人事考試網(http://www.ybpta.gov.cn)、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公布。、
(五)差額考察
面試結束后,各遴選部門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差額考察對象?疾鞂ο笈c遴選職位名額的比例一般為2:1,對于遴選名額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疾旃ぷ饔筛麇噙x單位政工(人事)部門負責實施,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yè)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疾旖Y束后,由各遴選單位政工(人事)部門如實寫出考察報告,各遴選單位黨組(黨委)根據(jù)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六)體檢
體檢由各遴選單位負責組織。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遴選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復檢)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遴選單位可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參加考察和體檢的人選。
(七)公示
根據(jù)綜合成績和考察、體檢情況,由遴選單位集體研究等額提出擬遴選對象,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集體研究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公示。公示結束后因擬遴選對象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試用和轉任
擬遴選對象須進入遴選單位頂崗試用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試用期滿后,對符合遴選條件的,按規(guī)定程序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轉任手續(xù)。
五、其它事項
本次遴選嚴格按照中央、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如發(fā)現(xiàn)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xiàn)象,可向各遴選單位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檢舉和申訴,也可直接向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舉報。舉報電話:8200730,5103021。
六、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遴選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8200448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5103562
各遴選單位聯(lián)系電話:
市委政研室:8224623
市委編辦:8210303
市檢察院:7108763
市法院:2337422
市委講師團:5199187
宜賓市老年大學、市老干部活動中心:8200027
市政府辦公室:2339006
市政府法制辦:2339022
市教育體育局:8224213
市司法局:3762739
市商務局:8229976
市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2311502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167610
市工商局經濟檢查支隊:2167610
市檔案局:2310967
市人才服務就業(yè)促進局:5103035
市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察支隊:2323161
市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察支隊翠屏區(qū)大隊:2323161
市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察支隊南溪區(qū)大隊:2323161
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監(jiān)察執(zhí)法支隊:8226208
原標題:2017年上半年宜賓市市級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1-3.doc
1. 2017年上半年宜賓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計劃表
2. 2017年宜賓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登記表
3.《2017年宜賓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登記表》填寫說明及要求
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
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賓市公務員局
2017年4月1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