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6來源:本站采編
一、招聘名額
瀘縣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名。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2016年及以前選聘,滿一個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聘期時間以本次招聘報名結束之日履行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時間計算。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9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報名地點:中共瀘縣委組織部,聯系電話:8182049。
4.報名時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獲獎證書、歷次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任職證明(當選證、聘書、任職文件等)、年度考核情況、創(chuàng)業(yè)成績證明和職位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紙質4份和電子文檔;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5.資格審查和公示:瀘縣縣委組織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核實相關材料原件,并收取相關材料復印件。對報名人員資格審查情況將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瀘縣縣委組織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貼公示。資格審查貫穿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對填寫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的,將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四、確定擬聘人員
瀘縣縣委組織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條件和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瀘縣縣委組織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貼公布。對擬聘人選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為報考人員“德、能、勤、績、廉”情況,考察要注重基層干部和群眾評價。對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組織體檢,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五、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3月25日前,瀘縣縣委組織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考察及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總審核。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審核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報全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聯席會議辦公室批準。
六、公布正式聘用人員名單和簽訂聘用合同
瀘縣縣委組織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聘用人員名單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瀘縣縣委組織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貼公布。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程序為聘用人員辦理占編聘用等有關手續(xù),并培訓上崗。聘用人員服務年限不少于6年,6年內不得調動到其他縣和本縣其他縣級及以上機關事業(yè)單位。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八、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縣縣委組織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8182049
監(jiān)督電話:8182050
附件: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
中共瀘縣縣委組織部 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3月6日
附件
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
姓 名 |
|
性 別 |
|
照 片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
身份證號碼 |
|
健康狀況 |
|
||||||
籍 貫 |
|
出生地 |
|
||||||
現戶口所在地 |
|
政治面貌 |
|
||||||
入黨(團)時間 |
|
畢業(yè)院校 |
|
||||||
畢業(yè)時間 |
|
畢業(yè)證書編號 |
|
||||||
所學學科 |
|
所學專業(yè) |
|
學歷 |
|
||||
學 位 |
|
參加工
作時間 |
|
簽訂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時間 |
|
||||
現工作所在地 |
|
|
現任職務 |
|
|||||
職 稱 |
|
擬聘崗位 |
|
聯系電話 |
|
||||
電子郵箱 |
|
通訊地址及郵編 |
|
||||||
個人簡歷 |
|
||||||||
家庭主要成員及其工作單位、職 務 |
|
||||||||
個人特長 |
|
||||||||
獲得專業(yè)
證書情況 |
|
||||||||
參加培
訓情況 |
|
||||||||
獎懲情況 |
|
||||||||
近三年年度
考核情況 |
|
||||||||
主要工
作業(yè)績 |
|
||||||||
村(社區(qū))
黨組織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鄉(xiāng)鎮(zhèn)(街道)
黨(工)委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市(州)組織、人社部門審核上報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市(州)組織、人社部門批準意見
|
根據川組通〔2017〕 號文件予以確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填表說明
1.“姓名”:填寫本人檔案中一貫使用的姓名,少數民族的姓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年月”:按公歷填寫。
3.“民族”:用全稱,如“維吾爾族”、“哈尼族”。
4.“健康狀況”:根據本人身體情況分別填寫“健康”、“一般”或“較弱”;有嚴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體傷殘的,要如實簡要填寫。
5.“籍貫”:按現行政區(qū)劃填寫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長期居住地)。
6.“出生地”:按現行政區(qū)劃填寫本人出生的地方。
7.“政治面貌”:按“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共青團員”、“民主黨派”、“群眾”填寫。
8.“所學專業(yè)”:填寫與最高學歷相對應的專業(yè)。
9.“所學學科”: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管理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yī)學”填寫。
10.“學歷”:按“中專畢業(yè)”、“大專畢業(yè)”、“大學本科畢業(yè)”、“大學普通班畢業(yè)”、“第二學士學位班畢業(yè)”、“研究生班畢業(yè)”、“未獲碩士學位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畢業(yè)”、“未獲博士學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畢業(yè)”;“自學考試大專”、“自學考試本科”;“電大?飘厴I(yè)”、“電大本科畢業(yè)”、“函大?飘厴I(yè)”、“函大本科畢業(yè)”、“夜大專科畢業(yè)”、“夜大本科畢業(yè)”、“職大?飘厴I(yè)”、“職大本科畢業(yè)”、“業(yè)大?飘厴I(yè)”、“業(yè)大本科畢業(yè)”;“黨校專科畢業(yè)”、“黨校本科畢業(yè)”、“黨校研究生班畢業(yè)”、“黨校函授?飘厴I(yè)”、“黨校函授本科畢業(yè)”填寫。
此欄填寫本人獲得的最高學歷,具體說明如下:
凡具有列入省招委、省教育廳統(tǒng)一公示中等職業(yè)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院校頒發(fā)的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證書,均為國家承認的中專學歷,填寫“中專畢業(yè)”;
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國民教育取得相應學歷的,填寫“大專畢業(yè)”、“大學本科畢業(yè)”、“第二學士學位班畢業(yè)”、“未獲碩士學位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畢業(yè)”、“未獲博士學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畢業(yè)”,黨校通過全國教育統(tǒng)考招生錄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寫;
1996年1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班畢業(yè)證書的,填寫“研究生班畢業(yè)”;
通過自學考試取得學歷的,填寫“自學考試大!、“自學考試本科”;
在各類成人高等教育(電大、函大、夜大、職大、業(yè)大)院校取得學歷的,分別填寫“電大?飘厴I(yè)”、“電大本科畢業(yè)”、“函大專科畢業(yè)”、“函大本科畢業(yè)”、“夜大?飘厴I(yè)”、“夜大本科畢業(yè)”、“職大?飘厴I(yè)”、“職大本科畢業(yè)”、“業(yè)大專科畢業(yè)”、“業(yè)大本科畢業(yè)”;
通過黨校全日制教育取得學歷的,填寫“黨校專科畢業(yè)”、“黨校本科畢業(yè)”、“黨校研究生班畢業(yè)”;通過黨校函授教育取得學歷的,填寫“黨校函授?飘厴I(yè)”、“黨校函授本科畢業(yè)”。在各級黨校培訓、進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為學歷填寫。
11.“學位”:填寫本人獲得學位的具體名稱,如“文學學士”、“理學碩士”等。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按學科門類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管理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yī)學十一類。
12.“工作所在地”,填寫工作所在市(州)、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
13.“現任職務”:填寫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或村民(居民)委員會主任、村(社區(qū))黨組織副書記、村民(社區(qū)居民)委員會副主任、文書、村民(社區(qū)居民)委員會主任助理、群團干部等。
14.“職稱”:填寫本人已評定職稱。
15.“擬聘崗位”:填擬參加招聘的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名稱。
16.“家庭主要成員及其工作單位、職務”:填寫配偶、父母和子女情況(包括養(yǎng)子女、被撫養(yǎng)人、贍養(yǎng)人、被贍養(yǎng)人)。
17.“年度考核情況”:按“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填寫;填近3年考核情況。
18.“主要工作業(yè)績”:由本人填寫。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