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干部隊伍建設,增強工作力量,提高專業(yè)化水平,擬公開考調一批公務員。現公告如下:
一、考調名額
考調公務員10名,全部統(tǒng)籌安排到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全省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下同)。
(二)考調條件
1.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3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2.中共黨員。
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4.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參加考調的人員報名,須征得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符合擬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8.以上年齡、工作經歷時間等的計算均截至發(fā)布公告當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黨紀政務(政紀)處分或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考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4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節(jié)假日照常報名)。
2.報名地點:中共劍閣縣紀委組織部(中共劍閣縣委辦公樓二樓)。
3.填報信息和提交資料。(1)報名者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考調崗位、范圍、條件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等內容,根據自身實際進行報名;(2)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公務員(參公)登記表,以及考調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進行現場報名。(3)報名人員經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中共劍閣縣紀委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公開考調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資格初審的結果僅作為參加筆試的依據,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審查結果告知報考者并說明理由。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huán)節(jié)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根據資格審查情況,此次公開考調的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考調崗位人數之比不低于2:1,未達到此比例的,調減崗位考調名額或取消考調崗位。
(二)考試
此次考調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法進行,由中共劍閣縣紀委、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共同組織?偝煽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內容以報考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基本知識為主。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考調人數 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考察對象。
(三)考察
考察由中共劍閣縣紀委、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組織,考察內容為考察考調人員在本單位的思想政治素質、個人表現,工作業(yè)績、協調處理問題的能力。
(四)體檢
考察結束后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五)公示
中共劍閣縣紀委、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對擬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考調條件的,取消考調資格。因取消資格出現的空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遞補。經公示無異議者,在公示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通知相關人員按要求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由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股、中共劍閣縣紀委干部監(jiān)督室對整個工作進行監(jiān)督,受理有關考調工作的投訴舉報。
1.咨詢電話:中共劍閣縣紀委 0839-6607295 13881263875
2.監(jiān)督電話: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 0839-6712380
中共劍閣縣紀委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