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和《內江市市級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辦法(試行)》(內人社發(fā)〔2017〕55號)等文件規(guī)定,為多渠道多層次廣納優(yōu)秀人才,根據工作需要,中共內江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巡察辦)擬面向全省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1名。
一、考核招聘崗位及名額
內江市巡察服務中心(市委巡察辦下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財會人員1名。
二、考核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共黨員;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原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的回避規(guī)定;
4.具有聘用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及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能堅持聘用崗位的正常工作,履行本崗位的工作職責。
(二)崗位條件
1.會計、會計學、財務管理、會計與審計專業(yè);
2.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本科和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或取得全日制本科學歷且具有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首日(即在2020年3月10日尚未滿36歲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在黨紀、政紀影響期內的;
5.按照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報考或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通過內江人事考試網發(fā)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3月10日至3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內江市東興區(qū)仁愛路256號市委巡察辦401室(內江高新區(qū)新辦公區(qū)4樓)。
3.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市委巡察辦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核
符合報考條件人數與考核招聘名額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達不到比例,取消該職位考核招聘計劃?己擞墒形膊燹k組織人員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直接進行面試考核,考核結束后按成績排名擇優(yōu)確定,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由市委巡察辦安排擬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在三級甲等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忌鷮w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的7日內書面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項目結果以復檢醫(y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
面試第一名未按時參加體檢、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以及體檢合格后又自愿放棄的,根據面試成績排名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遞補只進行1次。
(五)政審及公示
體檢合格后,由市委巡察辦組織對擬聘人員進行政審,參照《內江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zhí)行。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據面試成績排名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進行政審,遞補只進行1次。
對政審合格的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在已參加考核人員內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和考察并合格),遞補只進行1次。
(六)聘用
根據考核、體檢、政審和公示情況,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市委巡察辦同意并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實行試用期制度。
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項
考核招聘工作由內江市委組織部監(jiān)督?己苏衅腹ぷ鲌(zhí)行回避規(guī)定,嚴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環(huán)節(jié),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人員一律解聘。
監(jiān)督電話:0832-2042419
咨詢電話:0832-2077522
中共內江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