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根據(jù)《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務員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等四個配套文件的通知》(甘委辦〔2010〕147號)、《甘孜州州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動辦法(試行)》(甘委辦〔2011〕75號)、《關于規(guī)范州級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調動相關事宜的通知》(甘組通〔2016〕46號)、《關于建立正向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積極性的意見(試行)》(甘委發(fā)〔2017〕12號)和《甘孜州鼓勵引導人才向基層流動穩(wěn)定基層人才隊伍十七條措施的通知》(甘委辦〔2019〕126號)文件的規(guī)定,由甘孜州公安局牽頭,面向州內縣級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遴選工作人員(以下簡稱:遴選),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
面向州內縣級公安機關中,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在編在崗人民警察。具體要求詳見《甘孜州公安局2020年公開考試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遴選職位及名額
本次遴選共涉及6個職位,9個名額。其中情報支隊一級警長(警務技術一級主管)以下2名;科技與信息化通訊處警務技術一級主管以下2名;網絡安全保衛(wèi)支隊一級警長(警務技術一級主管)以下1名;治安管理支隊一級警長以下1名;刑事偵查支隊一級警長以下2名;國內安全保衛(wèi)支隊一級警長以下1名。具體遴選職位、名額和資格條件等詳見《職位表》。
三、遴選資格和條件
(一)資格條件
1.思想素質好,政治立場堅定,旗幟鮮明的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勤政務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2.工作滿最低服務年限且經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部門簽章同意報考。
3.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
4.年齡、學歷等要求詳見職位表(附件1)。
5.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政治上有不良傾向或反分維穩(wěn)工作中有不良表現(xiàn)或反映的。
2.近5年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尚在試用期或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它限制性規(guī)定的。
5.公務員回避制度要求回避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不能報考的情形。
年齡、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1日。40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即2015年8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
四、遴選程序
(一)發(fā)布遴選公告
州委組織部負責審核公開考試遴選公告,由州公安局通過甘孜人事考試網(http://rsks.gzz.gov.cn/)發(fā)布公告。注:本公告同時在甘孜公安內網發(fā)布。
(二)報名時間、方式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0年9月24日至9月29日18:00時(以郵箱接收報名信息表的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忌孕邢螺d填寫《甘孜州公安局2020年公開考試遴選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要求真實準確填寫各項內容,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16-32KB),填寫后將報名表電子版發(fā)至:182327066@qq.com。
3.報名時間截止后,州公安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將通過公安內網提前通知考試有關事宜。
(三)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成績實行百分制,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所有職位根據(jù)實際報名人數(shù)與遴選職位計劃形成差額即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已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筆試時間:2020年10月16日?忌譁士甲C、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政治理論、法律知識、公安業(yè)務知識及公文寫作常識等。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另行公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到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教育科(902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甘孜州公安局將嚴格按照《公告》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信息表》原件及復印件(雙面打。
(2)準考證、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3)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4)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檔案管理部門簽署是否屬實意見,并蓋鮮章,一式兩份);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需單位和主管部門蓋鮮章證明真實性);
(6)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二張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數(shù)碼證件照一張(JPG格式、16KB-32KB)。
3.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筆試成績未達到4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由甘孜州公安局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不高于遴選職位名額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shù)未形成差額的,可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2)進入面試的人員,持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時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和公示
1.考察。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考調職位計劃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出現(xiàn)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情形出現(xiàn)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2.體檢。根據(jù)考察情況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公務員錄用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3.公示。根據(jù)考察和體檢情況確定擬用人員,并面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擬調資格,不再進行遞補。
(五)試用和調動
1.試用。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有反映經調查核實不影響試用的,由遴選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正式試用人選名單。試用期為3個月。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資格,缺額不遞補。
2.調動。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由中共甘孜州公安局委員會討論,提出擬調人員名單和相關材料形成專卷,按有關規(guī)定報州委組織部審批。
五、其它事項
1.經筆試、面試和考察若無適合人選,則減少或取消本次遴選名額。
2.本次遴選不收取任何考試費用,不指定參考用書。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未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3.在公開考試遴選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干部人事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公眾監(jiān)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4.報考人員在參加遴選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期間的安全自行負責。
5.正式調動后,不負責配偶調動和住房問題。
6.本公告由甘孜州委組織部、甘孜州公安局負責解釋。
甘孜州公安局咨詢電話:0836-2878069
州紀委監(jiān)委派駐州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電話:0836-2831159
附件:
1.甘孜州公安局2020年公開考試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點擊下載)
2.甘孜州公安局2020年公開考試遴選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點擊下載)
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