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瀘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事業(yè)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招聘條件的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瀘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教育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7名。
三、招聘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熱愛教育事業(yè)工作。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 (詳見附件1),其中: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為準;專業(yè)技術資格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頒發(fā)認定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為準;年齡計算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4.截至報名時,報考者是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占編人員的,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應當符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明確的相關回避規(guī)定。
如對自己是否符合職位資格條件有疑問,報名前請先撥打政策咨詢電話進行咨詢,不符合條件者請勿報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7.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開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因疫情因素,請報名人員到現場報名之前,務必提前電話聯系,聯系電話:0830-8190144。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報名地點:瀘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教師培訓股(瀘縣玉蟾街道花園路205號,聯系電話:0830-8190144)。
報名時所需材料:
1.《瀘縣直接考核招聘教育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職稱資格證和招聘崗位條件所要求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同底照片2張。
4.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函。
(二)資格審查
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主要圍繞公告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進行。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三)考核
根據報名情況和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適時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進行考核?己酥攸c了解應聘者的現實表現、業(yè)務能力及專業(yè)水平;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條件,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學歷學位、身份證、資格證等)、檔案是否真實;考察應聘者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狀況;了解是否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以及應聘職位要求的情況。
(四)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應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fā)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人員,將在瀘縣人民政府網站“人事招錄”板塊上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占編聘用手續(xù)。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附件1:瀘縣教育局直接考核招聘教育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1).xls
(點擊下載)
附件2:瀘縣直接考核招聘教育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4).doc
(點擊下載)
瀘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12月21日
來源:http://www.luxian.gov.cn/zwgk/rszl/content_27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