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高校畢業(yè)生和就業(yè)困難人員充分就業(yè),根據《鹽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鹽源縣公益性崗位就業(y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鹽府辦發(fā)〔2017〕41號)精神,經縣委、縣政府批準,招聘5名就業(yè)困難人員從事公共服務類公益性崗位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簡章在鹽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yanyuan.gov.cn上發(fā)布):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要求
本次招聘名額為5名。具體招聘名額詳見《鹽源縣人民法院招聘就業(yè)困難人員從事社區(qū)公益性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本次招聘面向全縣符合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就業(yè)困難人員。具體的對象、范圍、學歷年齡等崗位要求條件詳見《一覽表》。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服從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品質,無違法違紀和不良行為記錄;
(2)自愿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年齡在22周歲至35周歲以內;
(4)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就業(yè)困難人員;
(5)報考者的年齡、資格條件等要求,計算時間截止2020年12月29日。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政紀處分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4日 -- 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報名地點:鹽源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辦公室(農場路65號)
3. 領取準考證時間:2021年1月12日
4. 報名及資格審查等事項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崗位。應聘者請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一覽表》了解招考崗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需如實、準確填寫《鹽源縣就業(yè)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報名表》的各項內容,據實填寫,不得任意修改。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必須人像清晰,輪廓分明,層次豐富,神態(tài)自然,不得進行任何修飾,且與考生本人相符。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招聘資格,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資格審查。鹽源縣人民法院根據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對照崗位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并提出意見,資格審查和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重新提交材料。
資格審查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須經資格初審、考核政審中的資格復核和備案時的資格確認等環(huán)節(jié),在整個招聘中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5. 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就業(yè)困難人員(低收入家庭人員、按城鎮(zhèn)人口安置的被征地農民、連續(xù)失業(yè)一年以上人員)證明、身份證、畢業(yè)證書。
(2)近期(3個月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3)報名信息表一份。
以上材料屬證件的審原件收復印件,屬證明材料的收原件。未在規(guī)定時間出具相關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齊的,不予報名,提供虛假材料的, -經查實取消報名及聘用資格。
四、考試
本次招聘的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根據鹽源縣人民法院特殊工作需求,本次招聘采用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不設招考比例,總成績=面試成績×4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60%,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用。
(一)面試
1.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2. 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二)技能測試
1. 完成面試后直接進入技能測試環(huán)節(jié)。
2. 技能測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所有考試工作結束,于考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公示實際參加考試人員總成績(含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
五、體檢
(一) 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根據崗位招聘名額,按照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錄取人員中總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加試后按照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含尿檢)。
(三)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含尿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含尿檢)結果通知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含尿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因體檢人員自動放棄出現的空缺,須經“鹽源縣人民法院招聘就業(yè)困難人員從事社會公共服務類公益性崗位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考生中按程序依次遞補1次。
六、考核由單位對報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出現崗位空缺,在參加該崗位考試考生中按程序依次遞補1次。
七、公示
通過考試、體檢、考察等程序合格, 擬定招聘人員名單,擬招聘人員在單位公示欄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八、辦理招聘手續(xù)并備案
經單位公示無異議后的擬招聘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九、工資福利待遇
(一)被聘用人員在公益性崗位工作期間,工資薪酬標準不低于涼山州最低工資標準。單位可根據工作強度適當增加勞動報酬。其他的按照鹽源縣人民法院績效考評方案,多勞多得,優(yōu)勞優(yōu)酬;
(二)聘用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社會保險;
(三)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符合招考條件的,可參加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公招考試或其他應聘;
(四)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休假。
十、聘用年限及管理
本著“誰用人,誰負責”的原則,本單位負責對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按《聘用合同》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本次聘用在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yè)困難人員使用期限為3年,解聘時不支付經濟補償(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yè)困難人員,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鹽源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834-6366466)
來源:http://www.yanyuan.gov.cn/xxgk/jbxxgk/rsxx/zkxx/202012/t20201231_1795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