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2來源:四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作者: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
附件 | ||||||||
2021年度四川省公安廳公開考調業(yè)務骨干職位表 | ||||||||
序 號 |
職位名稱 |
職位 類別 |
計劃 | 性別 | 年齡條件 | 專業(yè)要求 | 經(jīng)歷條件 | 備注 |
1 | 調研文秘(一) | 綜合管理 | 7 | 男 | 已授銜的人民警察,縣級以上地方政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的人員,曾在公安機關工作滿10年且已評授警銜的人員,其他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和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上述四類人員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 不限 | 從事黨政機關調研文秘工作或政策研究工作滿5年 | |
2 | 調研文秘(二) | 綜合管理 | 3 | 女 | 已授銜的人民警察,縣級以上地方政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的人員,曾在公安機關工作滿10年且已評授警銜的人員,其他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和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上述四類人員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 不限 | 從事黨政機關調研文秘工作或政策研究工作滿5年 | |
3 | 公安政工 | 綜合管理 | 1 | 男 | 已授銜的人民警察,縣級以上地方政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的人員,曾在公安機關工作滿10年且已評授警銜的人員,其他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和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上述四類人員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 不限 | 具有5年以上政工、紀檢、督察、黨務工作經(jīng)歷 | |
4 | 公安宣傳 | 綜合管理 | 1 | 男 | 已授銜的人民警察,縣級以上地方政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的人員,曾在公安機關工作滿10年且已評授警銜的人員,其他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和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上述四類人員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 不限 | 從事宣傳工作滿5年,在新媒體運維、音視頻采編制作、攝影攝像崗位工作滿3年 | |
5 | 基建管理 | 綜合管理 | 1 | 男 | 已授銜的人民警察,縣級以上地方政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的人員,曾在公安機關工作滿10年且已評授警銜的人員,其他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和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上述四類人員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 不限 | 參加工作滿5年,從事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滿1年 | |
6 | 財務管理 | 綜合管理 | 1 | 男 | 已授銜的人民警察,縣級以上地方政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的人員,曾在公安機關工作滿10年且已評授警銜的人員,其他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和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上述四類人員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 不限 | 參加工作滿5年,在財政、審計部門工作滿1年或從事財務工作滿1年 | |
7 | 干部管理 | 綜合管理 | 1 | 男 | 已授銜的人民警察,縣級以上地方政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的人員,曾在公安機關工作滿10年且已評授警銜的人員,其他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和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上述四類人員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 不限 | 參加工作滿5年,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在黨委組織部門或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從事干部管理工作滿1年 | |
8 | 輔警管理 | 綜合管理 | 1 | 男 | 已授銜的人民警察,縣級以上地方政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的人員,曾在公安機關工作滿10年且已評授警銜的人員,其他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和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上述四類人員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 不限 | 從事政工、組織人事、辦公室綜合工作滿5年 | |
9 | 公安信息化(一) | 警務技術 | 2 | 男 | 已授銜的人民警察,縣級以上地方政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的人員,曾在公安機關工作滿10年且已評授警銜的人員,其他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和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上述四類人員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 計算機類、通信工程專業(yè)、地理信息系統(tǒng)專業(yè)、地理信息科學專業(yè) | 從事科技信息化工作或網(wǎng)絡安全執(zhí)法工作或科研管理工作滿5年 | |
10 | 公安信息化(二) | 警務技術 | 4 | 男 | 已授銜的人民警察,縣級以上地方政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的人員,曾在公安機關工作滿10年且已評授警銜的人員,其他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和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上述四類人員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 計算機類、通信工程專業(yè) | 從事科技信息化、網(wǎng)絡安全工作滿5年 | |
11 | 公安信息化(三) | 警務技術 | 1 | 男 | 已授銜的人民警察,縣級以上地方政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的人員,曾在公安機關工作滿10年且已評授警銜的人員,其他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和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上述四類人員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網(wǎng)絡工程專業(yè)、數(shù)字媒體技術專業(yè) | 從事黨政機關宣傳工作滿5年,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 | |
12 | 刑事技術 | 警務技術 | 3 | 男 | 已授銜的人民警察,縣級以上地方政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的人員,曾在公安機關工作滿10年且已評授警銜的人員,其他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和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上述四類人員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 刑事科學技術專業(yè) | 從事刑事現(xiàn)勘、法醫(yī)工作滿5年 | |
13 | 警務心理 | 警務技術 | 1 | 女 | 已授銜的人民警察,縣級以上地方政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的人員,曾在公安機關工作滿10年且已評授警銜的人員,其他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和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上述四類人員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12日后出生) | 心理學類 | 從事精神衛(wèi)生相關工作或公安政治工作滿5年 | |
14 | 治安管理(一) | 執(zhí)法勤務 | 1 | 男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治安(含戶政、派出所)工作滿5年 | |
15 | 治安管理(二) | 執(zhí)法勤務 | 1 | 男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公安戶政信息化管理工作滿5年 | |
16 | 治安管理(三) | 執(zhí)法勤務 | 3 | 女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治安管理(含派出所)、出入境管理工作滿5年 | |
17 | 治安管理(四) | 執(zhí)法勤務 | 4 | 男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治安管理(含派出所)、出入境管理工作滿5年 | |
18 | 公安法制(一) | 執(zhí)法勤務 | 4 | 男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公安法制工作滿5年 | |
公安法制(二) | 執(zhí)法勤務 | 2 | 女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公安法制工作滿5年 | ||
20 | 情報研判(一) | 執(zhí)法勤務 | 1 | 男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公安情報研判工作滿5年 | |
21 | 情報研判(二) | 執(zhí)法勤務 | 1 | 男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公安工作滿5年,在禁毒緝毒部門工作滿3年且從事情報研判工作滿1年 | |
22 | 偵查(一) | 執(zhí)法勤務 | 1 | 男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公安刑偵、經(jīng)偵、食藥環(huán)偵偵查工作滿5年 | |
23 | 偵查(二) | 執(zhí)法勤務 | 1 | 男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公安經(jīng)濟文化保衛(wèi)工作滿5年 | |
24 | 偵查(三) | 執(zhí)法勤務 | 1 | 女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公安經(jīng)濟文化保衛(wèi)工作滿5年 | |
25 | 偵查(四) | 執(zhí)法勤務 | 4 | 男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刑偵、禁毒、經(jīng)偵工作滿5年 | |
26 | 偵查(五) | 執(zhí)法勤務 | 1 | 男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森林警察工作滿5年 | |
27 | 交通管理(一) | 執(zhí)法勤務 | 1 | 男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公安道路交通信息化工作滿5年 | |
28 | 交通管理(二) | 執(zhí)法勤務 | 1 | 男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公安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滿5年 | |
29 | 交通管理(三) | 執(zhí)法勤務 | 6 | 男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滿5年,且具有事故處理資格證高級 | |
30 | 特巡警(一) | 執(zhí)法勤務 | 1 | 女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特巡警工作滿5年 | |
31 | 特巡警(二) | 執(zhí)法勤務 | 3 | 男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特巡警工作滿5年 | |
32 | 空防反恐 | 執(zhí)法勤務 | 2 | 男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事空防安全、反恐工作滿5年 | |
33 | 公安業(yè)務(一) | 執(zhí)法勤務 | 2 | 男 | 需組織推薦 | |||
34 | 公安業(yè)務(二) | 執(zhí)法勤務 | 4 | 男 | 需組織推薦 | |||
35 | 公安業(yè)務(三) | 執(zhí)法勤務 | 2 | 女 | 需組織推薦 | |||
36 | 公安業(yè)務(四) | 執(zhí)法勤務 | 4 | 男 | 需組織推薦 | |||
37 | 公安業(yè)務(五) | 執(zhí)法勤務 | 8 | 男 | 需組織推薦 | |||
38 | 公安業(yè)務(六) | 執(zhí)法勤務 | 2 | 男 | 需組織推薦 | |||
39 | 公安業(yè)務(七) | 執(zhí)法勤務 | 2 | 男 | 需組織推薦 | |||
40 | 公安業(yè)務(八) | 執(zhí)法勤務 | 2 | 女 | 需組織推薦 | |||
41 | 公安業(yè)務(九) | 執(zhí)法勤務 | 4 | 男 | 需組織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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