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充市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人事調配辦法(試行)》(南組通〔2019〕50號)有關規(guī)定,因工作需要,南充市扶貧項目管理服務中心面向全省公開考調1名工作人員。現將公開考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單位基本情況(詳見附件2)
二、考調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考調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省縣級及以上機關(含參公管理單位,下同)、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中的在編在崗滿2年事業(yè)干部或具有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身份的人員(計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2日),并完全符合《南充市扶貧開發(fā)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21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詳見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 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調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文件關于人員流向的規(guī)定。
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 6 號令)和《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及尚在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期滿截止時間為報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8)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9)近2年年度考核結果有一次及以上為不合格(或不稱職)等次的。
(三)其他條件:符合本公告考調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附件1)。
三、公開考調崗位和名額
詳見附件1。
四、考調程序及方式
(一)報名。
本次公開考調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需本人報名,不能他人替代)。
1. 報名時間: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逾期不再補報。
2. 報名地點:南充市扶貧開發(fā)局辦公室(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qū)濱江北路三段市政府3號樓8樓801)
3. 報名時須帶上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2021年上半年南充市扶貧開發(fā)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3),須簽署“同意報考”并加蓋有干部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公章,雙面打印,貼上照片;
(4)公務員(參公)登記表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須加蓋材料提供單位公章);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須加蓋材料提供單位公章);
(6)所在單位開具的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7)本人2寸彩色證件照2張(用于辦理《筆試準考證》)。
4. 明確要求。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公開考調條件、程序、方式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按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表》,在考調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有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違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調資格,且責任自負。
(二)考試?荚嚪譃楣P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所有考試成績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1. 筆試(滿分100分)
(1)筆試方式及范圍。采取閉卷考試,科目為寫作(詳見附件1“考試科目及順序”欄),不指定復習內容。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2)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3:1。報名結束后,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名額之比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取消考調計劃。
(3)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請報考者保持通訊暢通,并按時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布。
2. 面試(滿分100分)
(1)面試范圍。實行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素質尤其是綜合分析能力、信息獲取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不指定復習內容。
(2)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根據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和考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與最后一名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3)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電話通知,面試當日,請報考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與《筆試準考證》,按通知要求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簽到候考。簽到時上述證件不齊備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簽到候考的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面試時,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guī)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面試正常進行。
(4)考試總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三)體檢
1. 體檢人員確定。根據考試情況,按考試總成績和考調名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與最后一名體檢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將筆試成績較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采取面試加試的辦法,將加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
2. 體檢項目和標準。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3. 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在選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4. 復檢。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南充市扶貧開發(fā)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對體檢環(huán)節(jié)出現的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考察
根據體檢情況,等額確定考察人員。由南充市扶貧開發(fā)局派出考察組,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對考察環(huán)節(jié)出現的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提出擬調人員名單,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對無影響調動相關反映的,進入試用。
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考調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調動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報請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在任一時間和環(huán)節(jié)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試用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六)辦理調動手續(xù)
由南充市扶貧開發(fā)局黨組研究決定擬調動人員,并報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按我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有不符合考調條件的,取消考調資格。
(二)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參加任一環(huán)節(jié)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未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報考者應保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嚴明考調紀律,報名者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資格。
七、咨詢監(jiān)督電話
考調期間,全程接受社會各界咨詢和監(jiān)督。咨詢電話:0817—2666068(市扶貧開發(fā)局辦公室),監(jiān)督電話:0817—2815039(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水務局紀檢監(jiān)察組)。
八、 疫情防控特別提示
1、考生在面試前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于面試當天入場時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碼顯示為綠碼者,方可進入考點。參加面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身份核驗、面試環(huán)節(jié)摘除口罩以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2、為避免影響考試,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設區(qū)市(直轄市為區(qū))旅居史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按照疫情防控事項的有關要求,按照當地衛(wèi)生健康部門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在資格審查及面試當天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視為考生自愿放棄資格。
3、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wèi)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4、面試當天入場時因體溫異常、咳嗽等癥狀,經現場醫(yī)務人員確認有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不再參加此次面試。
5、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面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報到的,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
附件:1. 南充市扶貧開發(fā)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21年上半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 南充市扶貧開發(fā)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基本情況一覽表
3. 2021年上半年南充市扶貧開發(fā)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
南充市扶貧開發(fā)局
2021年5月20日
來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63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