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甘困領辦〔2021〕2號)文件精神,為加強基層社會救助能力建設,有效解決社會救助機構經辦人員少、救助工作開展不及時等問題,經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人員,為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社會救助事務性人員工作崗位職數為3名,具體從事社會救助領域的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從事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3、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
4、聘用時沒有其他勞動(聘用)合同糾紛;
(二)其他條件
1、戶籍:甘孜州爐霍縣常住戶籍(應屆畢業(yè)生戶籍需入校前在甘孜州爐霍縣;其他人員戶籍需2021年1月1日之前在甘孜州爐霍縣)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年齡:22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6年7月31日之后至1999年7月30日之前出生);
3、學歷:高中及以上學歷(需提供相應畢業(yè)證書或學歷證明),藏漢雙語者優(yōu)先,專業(yè)不限。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其近親屬有正在監(jiān)獄服刑、違法犯罪記錄、或正在接受監(jiān)察調查的直系親屬;
3、政治上有不良傾向或反分維穩(wěn)工作中有不良表現或反映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條件
凡是在政府機關單位工作年限滿3年的公益性崗位人員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2分,需在報名環(huán)節(jié)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由民政局組織,縣人社局參與,縣紀監(jiān)委監(jiān)督下實施;
2、招聘工作分7個步驟進行:發(fā)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公示和崗前培訓。
(一)發(fā)布《公告》
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18日(含節(jié)假日)在爐霍縣融媒體中心“霍爾之聲”公眾號、爐霍縣彩虹橋公示欄同時發(fā)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0日,8: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及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需查驗健康碼。報名地點:爐霍縣民政局(新都鎮(zhèn)沿河西街5號政府一樓民政局),聯(lián)系人:齊崇磊,聯(lián)系電話:0836—7323675。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如身份證過期正在補辦,需提供臨時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張。另需提交填寫完畢并由戶籍所在村(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簽章的《2021年爐霍縣民政局公開招聘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人員登記表》(此表考生可在“霍爾之聲”公眾號發(fā)布的招聘公告中自行下載或自行到民政局領取)。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者,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如發(fā)現報名人員所提交報名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需攜帶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如身份證過期正在補辦,需提供臨時身份證)。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按要求填寫登記表的,報名時不予受理。
4、資格審查。現場初審,資格初審工作由縣民政局負責。資格初審通過者,每人提交100元(現金)報名費,無論考試結果是否被錄取,報名費均不予以退還。對不符合聘用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予以告之原因,初審完畢進入復審,復審由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等單位負責。復審時間由初審后至公示結束,期間如發(fā)現本人提供虛假資料、謊報、隱瞞真實情況,一律取消考試資格,空缺位置按成績先后排名上前補充。
5、領取準考證。領取地點:縣民政局。領取時間為2021年8月23日正常上班時間8:30-18:00。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電腦操作考核兩部分, 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兩證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分。筆試內容:基礎文化知識。按照筆試成績排名,前十五名進入電腦操作考核,如中間出現成績并排,自第一名起,取其15人進入電腦操作;如第十五名成績并排,則并排人員共同進入電腦操作;崗位聘用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
2、電腦操作考核。考核內容為Excel基本應用,采取合格制,以合格與不合格為準,合格者按照筆試成績排名取前9名進入面試(如第九名成績并排,則共同進入);此項考核作為進入面試必備條件,不計分。
3、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上為準(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4、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5、成績公示。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爐霍縣融媒體中心“霍爾之聲”公眾號與爐霍縣彩虹橋公示欄公布筆試成績。公示時間3天。
6、成績公示后,按照筆試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同時電腦操作合格)和招聘需求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四)面試
1、由縣民政局通知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共同負責?h紀委派駐紀檢人員、縣人大代表、縣政協(xié)代表負責監(jiān)督。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以藏漢雙語方式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
2、考試總成績(無加試)=筆試成績×70%(以通過電腦操作考核后成績?yōu)闇剩?面試成績×30%,折合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第一、二、三名進入體檢(若第3名成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五)體檢
1、體檢工作由爐霍縣民政局組織實施。體檢地點指定在爐霍縣人民醫(yī)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體檢內容:按全州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外加核酸檢測。
3、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忌w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從參加筆試的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4、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爐霍縣融媒體中心“霍爾之聲”公眾號、爐霍縣彩虹橋公示欄公布。
(六)公示與復審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爐霍縣融媒體中心網站、爐霍縣彩虹橋公示欄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體檢合格進入考察者在爐霍公安局完成復審工作,復審工作與公示同步進行。在復審、公示中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按應試者總成績高低排名依次順延遞補參加體檢(期間延誤的公示及政審時間可酌情順延)。
(七)崗前培訓
公示期滿,由縣民政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間工資1650元/人/月,試用期滿,簽訂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一年一簽,工資待遇每人每月4000元;按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聘用期間,基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按照企業(yè)社會保險政策執(zhí)行,單位承擔部分,個人承擔部分。
六、其他事項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和委托任何機構進行考試輔導。
2、聘用人員在合同期內不得參與其余任何事業(yè)、公務員考試,合同期滿后方可進行公務員與事業(yè)單位考試。
3、本次崗位分配由縣民政局統(tǒng)一安排,對未錄用人員,將作為后備人員,之后如再需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將在后備人員中按成績排名優(yōu)先進行補充。
4、此次招聘各環(huán)節(jié)考生都需全程佩戴口罩。
七、監(jiān)督工作
1、爐霍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受理監(jiān)督舉報,監(jiān)督電話:0836-7322131。
2、本公告由爐霍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爐霍縣民政局
2021年8月16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JjnvQrsEe90L5YZj4rUW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