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納溪區(qū)擬公開考試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生須知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試選調可能會調整考試日程,調整情況和相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將提前在瀘州市納溪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招考錄用公招公選版塊(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予以發(fā)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凡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約定時間登錄相關公告網站查閱考試動態(tài)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二、考試選調職位、名額及要求
本次公開考試選調全額事業(yè)單位崗位18個,考試選調人數19人。具體報考條件詳見《瀘州市納溪區(qū)2022年第一次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考試選調條件
(一)公開考試選調的對象和范圍
納溪區(qū)在編在崗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二)公開考試選調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學歷及專業(yè):學歷以畢業(yè)證書記載為準;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試選調崗位職責。
4.年齡:40周歲及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年齡計算截止至2022年3月12日,如“4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1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5.參加考試選調者須符合相關調動或服務期規(guī)定,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
6.符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的相關回避規(guī)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處于試用期或服務期內的事業(yè)人員;
5.工勤技能崗位轉聘管理崗位或專業(yè)技術崗位不滿3年的;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7.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規(guī)定的人員。
四、考試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選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即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隱瞞或弄虛作假的,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后都將取消其考試選調資格,且后果自負。每個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不得兼報。考生在報名時務必注意崗位條件和要求,特別是“專業(yè)、學歷、年齡及其他條件”,對照自身情況選擇報名。經審查,報考者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的,現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報名時間:2022年3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納溪區(qū)教育和體育局一樓大會議室
考生參加報名和資格審查須持:
1.瀘州市納溪區(qū)2022年第一次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1份(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畢業(yè)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三年個人年度考核表復印件1份(需加蓋現工作單位鮮章);
5.同意報考意見1份(須經編制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蓋章)(附件3)。
(二)開考比例
所有崗位開考比例為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考試選調。報名和資格審查結束后由瀘州市納溪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瀘州市納溪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招考錄用公招公選版塊(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上公布未達到開考比例取消考試選調的崗位。
(三)考試
本次考試選調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1)考生領取筆試準考證后,根據筆試準考證上注明的筆試考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參加筆試。
(2)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示,考生根據筆試排名和公示的時間、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
2.面試。
(1)本次考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面試。
(2)面試人員確定:依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考試選調崗位人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因筆試缺考等原因產生面試人數達不到該崗位考試選調人數的2倍)。
(3)面試時間地點: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3.綜合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
(四)考核和遞補
1.考核。依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等額確定考核對象?己斯ぷ饔煽荚囘x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zhí)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核發(fā)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2.遞補。因考核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由考試選調單位和主管部門與組織人社部門共同研究是否遞補。
(五)公示與調動
對考核合格的人員,由瀘州市納溪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瀘州市納溪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招考錄用公招公選版塊(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或不符合考試選調條件的,取消其考試選調資格。一經公示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程序辦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于考前15天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
(二)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wèi)生,同時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三)每場次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試考點?忌M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大數據通信行程卡(綠卡)、提供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按要求接受體溫檢測,排隊入場時遵守“1米線”規(guī)定。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經現場確認體溫異;蚝粑喇惓0Y狀者,不再參加此次考試,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yī)院發(fā)熱門診就診。
(四)為避免影響考試,來自國(境)外地區(qū)的考生,應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考試當天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離時和解除7天居家隔離時的雙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解除隔離證明。來自國內地區(qū)的所有考生需提供筆試當天9:00前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如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級市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qū)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級市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qū)旅居史的來(返)川考生,需提供本人面試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面試。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
(五)凡有以下幾種情況的考生,不得參考:
1.健康碼或行程卡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2.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37.3℃)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
3.考前21天內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離醫(y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切接觸者,尚未完成隔離醫(y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縣(市、區(qū))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縣(市、區(qū))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實施居家或集中隔離的考生;
6.考試當天,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的考生。
(六)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考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七)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進出考點、參加考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忌诳荚囘^程中被發(fā)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y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xù)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yī)務人員按規(guī)定妥善處置。
(九)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納溪區(qū)疫情防控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鑒于近期國內出現多點散發(fā)疫情,請考生密切關注納溪區(qū)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特別是在考前三天關注“瀘州市納溪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查看是否有根據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發(fā)布的補充公告,并嚴格按要求執(zhí)行。
(十)考生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須簽署《納溪區(qū)人事考試筆試期間應試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選調不收取報名費用。
(二)考生須保持通訊暢通。對于報名后因考生個人原因而無法聯(lián)系上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三)為確保考試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試選調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報考者必須嚴格執(zhí)行相關紀律。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經查實,取消其考試選調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自覺服從組織對工作的分配、調動和安排。
七、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納溪區(qū)委組織部和納溪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
咨詢電話:0830-4294906
監(jiān)督電話:0830-4128775
附件:1.瀘州市納溪區(qū)2022年第一次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要求表
(點擊下載)
2.瀘州市納溪區(qū)2022年第一次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報名資格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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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瀘州市納溪區(qū)委組織部
瀘州市納溪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2月21日
來源: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content_157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