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3來源:本站采編
一、公開選調范圍、崗位和條件
(一)公開選調范圍
川渝兩地各級黨政群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川渝兩地各級各類型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中央在川渝兩地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在編在崗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
(二)選調崗位
本次選調涉及我縣珙縣減災救災應急指揮中心等8個崗位(共8個選調名額)。具體選調單位和選調崗位及名額等情況詳見本公告附件1《宜賓市珙縣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選調基本條件
報考者應具備條件如下。具體崗位和選調條件詳見《一覽表》。
(1)報名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調)動試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
③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專業(yè)素養(yǎng)和業(yè)務能力。
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⑤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最低服務年限、其他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計算截至時間為2024年5月29日。(例:“年齡:35周歲及以下”,指1988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①通過公開招聘試用期未滿的,以及不約定試用期或試用期滿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②尚在國家、四川省或重慶市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內的,其中: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在機關服務未滿五周年。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單位服務未滿五周年。
③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續(xù)性等不宜流(調)動的。
④人事檔案中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⑤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以及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⑥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⑦不符合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網上繳費
本次選調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報名網站為宜賓人事考試網(https://www.ybrsks.com.cn)。報名時間為:2024年5月29日10:00至6月2日18:00。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崗位。公開選調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一覽表》。如需咨詢《一覽表》中的有關條件內容,可通過咨詢電話聯(lián)系。符合條件的人員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訪問考試報名界面,按提示認真填寫報名信息,并將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掃描件各1份;《宜賓市珙縣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加蓋公章)掃描件1份;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登記表或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掃描件1份;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掃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電子證件照1張(以“姓名+身份證號.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等有關資料打包后以壓縮文件形式上傳(rar或zip格式)。
報考者應認真對照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完整填報有關信息。凡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3日18:00。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后及時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不允許取消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對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考生在任一選調環(huán)節(jié)的中斷,即失去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4.確認繳費。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在2024年6月4日18:00前登錄報名網站的相關頁面,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3〕473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科。網絡報名成功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在2024年6月25日至6月28日24:00前自行登錄宜賓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崗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人數之比不低于3∶1。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宜賓人事考試網發(fā)布取消調減公告。報考者所繳納的筆試考務費用,將于2024年6月24日前通過互聯(lián)網自動退回到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成績計算原則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筆試包括《綜合應用能力測試》1科,卷面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實際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寫作能力。筆試時間為2024年6月29日,筆試地點在宜賓市范圍內統(tǒng)籌安排。具體的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缺考筆試科目或者筆試科目成績?yōu)?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此次同時、同批次參加宜賓市市屬、縣(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選調考試所有人員有效筆試成績的平均分*90%,低于此分數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將由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7月17日左右在宜賓人事考試網適時公布。)
考生可于2024年7月中下旬在宜賓人事考試網查詢《綜合應用能力測試》筆試原始成績。
按選調公告確定的計分原則計算考生筆試總成績并排名后,于2024年7月25日在宜賓人事考試網公布。
2.面試
(1)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與選調崗位人數之比為3:1。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審查由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必須本人到現場參加面試資格審查,并提交以下資格審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過期身份證、電子身份證等不得作為資格審查證件);
②報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考并蓋章);
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④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或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復印件(須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⑤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通過現場資格審查者,領取面試通知單。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入圍面試資格復審,由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報考者在報名信息表上所留聯(lián)系電話通知本人。因報考人員聯(lián)系電話有誤或不暢通導致不能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的素質和能力。結構化面試由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考生持面試通知書、《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無效)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當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面試工作結束后,由珙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于5個工作日內在宜賓人事考試網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選調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如筆試成績相同的,依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如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進行面試加試確定)。體檢由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省和市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體檢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選調單位根據空缺名額,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并報縣人社部門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四)綜合考察
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擬選調工作人員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選調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并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本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具體人選。
在考察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選調單位根據空缺名額,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并報縣人社部門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五)試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按選調單位在《一覽表》備注欄明確的試用事項開展頂崗試用。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由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宜賓人事考試網公示擬選調具體人選,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本次選調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因公示期間或公示后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調動、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現行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聘用手續(xù)。
因調動期間現工作單位不能完善相關手續(xù)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三、注意事項
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有效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各環(huán)節(jié)未入圍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 考生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的行為或刻意隱瞞不符合條件的重大事項,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即取消選調資格。
(三) 嚴明選調紀律,考生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fā)現即取消選調資格。
(四)本公告內容涉及事業(yè)單位選調政策的,由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可通過咨詢電話聯(lián)系。
五、咨詢電話
(一)政策咨詢電話
0831-4318967
(二)網上報名咨詢電話
0831-4318967
(三)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區(qū)號:0831-)
技術服務電話:13982119775,17138082015、0831-8247722、0831-8247733
技術服務QQ號:2014908672、276995432
(四)監(jiān)督電話
0831-4011972
附件:1.宜賓市珙縣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點擊下載)
2.宜賓市珙縣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珙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3日
來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7c283b26-70ce-4722-be95-b5c07c2e1c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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