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2來源:本站采編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為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或其他相當層次職級)職位。
公開選調職位為縣處級副職領導職位、鄉(xiāng)科級副職領導職位。
職位情況詳見《2024年度成都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2024年度成都市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統(tǒng)稱《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
1. 報名范圍
符合遴選條件的成都市內各區(qū)(市)縣以下機關(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成都市市直機關設在市內各區(qū)(市)縣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也可報名。
2. 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公開遴選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區(qū)(市)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含縣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各類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過。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qū)(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
(4)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機關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職位具體學歷學位條件詳見《職位表》)。擬報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yè)。
(7)年齡為35周歲以下(各職位具體年齡條件詳見《職位表》)。
(8)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計算時間截至報名第一日(2024年7月1日),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7月。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選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公開選調
1. 報名范圍
成都市內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2. 報名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四川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報名縣處級副職領導職位的:
國有企業(yè)人員,須為現(xiàn)任我市市屬企業(yè)中層副職以上領導職務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或者區(qū)屬企業(yè)領導班子成員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為聘任在五級、六級管理崗位上的領導人員。以上須任現(xiàn)職務層次1年以上。
在上述國有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
(2)報名鄉(xiāng)科級副職領導職位的:
國有企業(yè)人員,須為現(xiàn)任我市區(qū)屬企業(yè)中層副職以上領導職務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或者縣(市)屬企業(yè)領導班子成員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為聘任在七級、八級管理崗位上的領導人員。以上須任現(xiàn)職務層次1年以上。
在上述國有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職位具體學歷學位條件詳見《職位表》)。擬報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yè)。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各職位具體年齡條件詳見《職位表》)。
(5)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6)具有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7)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計算時間截至報名第一日(2024年7月1日),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7月。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程序
。ㄒ唬﹫竺唾Y格初審
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名網(wǎng)站為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https://cdpta.cdrsigc.com)。報名時間為2024年7月1日至7月6日8: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 報名注冊。報考人員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tǒng)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系統(tǒng)審核和繳納報名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遴選或選調。
2. 選擇職位。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職位、職位簡介、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職位表》。報考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單位聯(lián)系。報考人員限報1個職位,多報無效。
3. 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選擇報考職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2024年度成都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或《2024年度成都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凡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遴選、選調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
4. 資格初審。網(wǎng)上資格初審由各單位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7日8:00。報考人員應在填報信息的1天后登錄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報名登記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不允許取消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全過程。對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遴選、選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職務職級發(fā)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考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遴選或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遴選或選調人員。
5. 確認繳費。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在2024年7月8日8:00前登錄報名網(wǎng)站的相關頁面,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印發(fā)的川發(fā)改價格〔2023〕473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為每人50元)。網(wǎng)絡報名成功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
6. 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在2024年7月23日至7月26日登錄報名網(wǎng)站打印本人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5:1。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繳費人數(shù)與遴選、選調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可放寬至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計劃。被取消計劃的職位,由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各遴選、選調單位征得報考人員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筆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黨的創(chuàng)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24年7月27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暫定于2024年8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錄報名網(wǎng)站進行查詢。市委組織部研究確定合格分數(shù)線,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由各單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進入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遴選或選調計劃名額之比為5:1。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筆試合格人數(shù)與遴選或選調計劃名額之比未達到5:1的職位,報考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復審。
由各單位通知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持報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名表需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及同級黨委組織部審核審批,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參加后續(xù)環(huán)節(jié)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各單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ㄎ澹⿲嵏蓪嵖冊u價
公開遴選的考生須按要求填報準備實干實績報告表(模板屆時由遴選單位提供)及有關印證材料,經所在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并蓋章確認后,在參加資格復審時同步提交遴選單位?忌鷮嵏蓪嵖儓蟾娌牧蟿毡卣鎸崪蚀_,一經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考生遴選資格并實施禁考措施,同時追究參與作假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實干實績評價滿分為100分,其中年度考核項25分,表彰獎勵項25分,工作實績項50分。遴選單位按照《成都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實干實績評價操作細則》明確的方法程序、分值占比及有關要求,組建評分組開展實干實績評價工作,完成后將評分情況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并于面試結束后公布。
(六)面試
公開遴選的面試由各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公開選調的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面試可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結構化小組面試、集體面談、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能力素質。部分職位將進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有關信息見《職位表》)。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ㄆ撸w檢和差額考察
公開遴選:按計分規(guī)則計算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50%+實干實績評價得分×10%。各單位于面試結束后,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差額考察對象(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并在網(wǎng)上公布綜合成績及排名等信息。
公開選調:按計分規(guī)則計算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各單位于面試結束后,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差額考察對象(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根據(jù)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忌傻卿泩竺W(wǎng)站查詢綜合成績和職位排名。
體檢、考察對象人數(shù)與遴選或選調計劃名額之比一般為2:1,對于名額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體檢由各單位負責組織,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遴選或選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各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在規(guī)定地點完成規(guī)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各單位派出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jù)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疾鞂ο笮枰獔蟾婊蛘卟楹藗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開展實干實績評價中還要重點對考生實干實績報告內容進行逐一核實查證。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廉潔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入機關。
各單位根據(jù)體檢、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擇優(yōu)等額確定頂崗試用人選,不唯分取人。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原則上應依次遞補。未形成差額考察的職位,考察后由各單位決定考察對象是否進入頂崗試用。《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對選調人選考察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八)頂崗試用
頂崗試用時間1至3個月(具體時長由各單位確定),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由各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九)討論決定
由各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結合考察、試用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遴選和選調職位的面試人選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該職位原則上不得空缺(面試成績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公示和任職
各單位對擬任職人員分別在本單位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轉任、調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或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任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公開選調擬任職人員試用期按照《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任職培訓
遴選和選調公務員在任職前應接受單位開展的任職培訓,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政策法規(guī)特別是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guī),成都市情、公務員職業(yè)道德、行為規(guī)范、優(yōu)良傳統(tǒng)、機關工作相關要求等,幫助遴選和選調公務員進一步提高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強化工作作風,盡快適應機關工作。
四、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如發(fā)現(xiàn)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xiàn)象,可向各單位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檢舉,也可直接向市委組織部舉報。
五、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遴選和選調單位負責解釋。
網(wǎng)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61802812
5.報考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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