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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節(jié)點
報名時間:10月9日-10月15日
報名網址: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
資格初審:10月9日-10月16日
打印準考證:10月22日-10月26日
筆試時間:10月26日
筆試科目:《綜合能力測試》
查詢成績:11月6日前
面試時間:11月15日-17日
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
符合選調范圍、資格條件的人員,認真閱讀公告后,于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按網絡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四川省2025屆急需緊缺專業(yè)選調生報名推薦表》(填報指南詳見附件3),對照選調職位表(見附件1、附件2),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每人可報3個志愿,其中省直部門職位在第一志愿中填報,成都市職位在第一志愿中填報(第一志愿填報省直部門職位的,可在第二志愿填報),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推薦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不按要求填報或提供、填寫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3個志愿系梯次志愿,不得重復報考同一市(州)的職位。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由第一志愿所屬的招錄機關,按選調范圍、資格條件和第一志愿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合格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不合格的,可在報名截止日期前重新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
資格初審通過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24年10月25日前登錄報名網站,按網絡提示打印《四川省2025屆急需緊缺專業(yè)選調生報名推薦表》一式兩份,報所在院系根據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審核蓋章,并由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就業(yè)主管部門核準推薦并鑒章。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任何時候發(fā)現考生資格不符,即取消選調資格。
3.職位調整
省直部門招錄職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選調名額之比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視情減少或取消該招錄職位選調名額,并于2024年10月16日在報名網站公告。報考招錄職位被取消的考生,經省委組織部核準后可于10月17日前重新改報其他招錄職位。
4.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加考試證件。無準考證不準進入考場。
筆試
筆試科目:《綜合能力測試》
筆試時間:2024年10月26日
考區(qū)設在北京、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長沙、廣州、深圳、西安、成都,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考區(qū)參加。
筆試成績于2024年11月6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公布。
省委組織部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能進入面試。
面試
省直選調部門和成都市,分別在第一志愿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名額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第一志愿填報省直部門但未進入(含未遞補進入)省直部門面試人員名單的,將第二、三志愿分別視為第一、二志愿處理。
其他市(州)職位人員的面試,所有第一志愿報考該市(州)的考生,和第二志愿報考該市(州)但未進入省直選調部門或成都市面試的考生,均可參加。
省直選調部門和市(州)黨委組織部在面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由省直選調部門和市(州)黨委組織部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s://scpta.com.cn/)另行通知。因資格審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棄等形成的省直部門職位缺額,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進入省直部門面試人員名單的(含遞補進入),不能參加市(州)的面試。市(州)職位缺額,不再遞補。
面試由省直選調部門、市(州)黨委組織部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省委組織部根據面試情況,劃定面試合格分數線。未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暫定為2024年11月15日至17日,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由省直選調部門和市(州)黨委組織部另行通知,考生應按要求攜帶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及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
簽約
省直選調部門和市(州)黨委組織部根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考生填報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分輪確定擬簽約人選(第一志愿填報省直部門但未進入〈含未遞補進入〉省直部門面試人員名單的,將其第二、三志愿分別視為第一、二志愿處理)。
省直部門職位因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可在該職位參加面試的考生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市(州)職位因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第一輪缺額,可在第一志愿報考該職位且符合條件的考生中,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遞補后仍有缺額的,可在第二志愿報考該職位且符合條件的考生中,根據總成績依次確定擬簽約人選,并依此類推。
按三個志愿簽約后仍有缺額的,各市(州)黨委組織部根據本地重點工作需要和干部隊伍結構情況,可拿出一定數量的缺額,在第一志愿報考該市(州)其他職位的考生中,按性別根據總成績依次確定擬簽約人選;遞補后仍有缺額的,可繼續(xù)拿出一定數量的缺額,在第二志愿報考該市(州)其他職位的考生中,按性別根據總成績依次確定擬簽約人選,并依此類推。遞補后仍有缺額的,市(州)可根據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數量的缺額,由省委組織部在全省范圍內對所填志愿均未入圍的考生按性別進行統籌調劑遞補。
擬簽約人選簽約后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后續(xù)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簽約的時間和具體安排,由省直選調部門和市(州)黨委組織部另行通知。未在通知規(guī)定時間內簽約的,視為自愿放棄選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