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5來源:本站采編
一、考核招聘名額及專業(yè)要求
本次招聘單位9個,招聘碩士研究生工作人員10名。具體崗位詳見《鹽源縣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碩士研究生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考核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考核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考核招聘符合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招聘的具體條件要求詳見《一覽表》。
1.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93年4月8日以后出生)。
2.相應資格:
(1)應聘者為往屆生的必須在報名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未能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和證明材料的,不予以報名。應聘者為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并報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驗證原件后完善招聘手續(xù),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2)應聘者本人有效的畢業(yè)證以及學位證所載學習形式、學歷(學位)和專業(yè)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習形式”、“學歷(學位)”和“專業(yè)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yè)條件)三欄的學習形式、學歷、專業(yè)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即三欄內容應同時相符)。與《一覽表》中要求的條件和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二)應聘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詳細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
3.應聘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由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取消其招聘資格。
4.符合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在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
4.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5.在編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人員(2024年4月8日及以后辦理辭聘、解聘手續(xù)的均屬在編在職人員)。
6.在各級人事招錄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仍在禁考期內的。
7.現役軍人。
8.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其他政策法規(guī)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9.其他規(guī)定不得招聘的人員。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鹽源縣2024年考核招聘碩士研究生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聘者提供的材料,對照崗位報考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并提出意見,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報名,F場資格審查合格后確定為考核人員的發(fā)給《考核通知單》。
1.現場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4月8日8:30至2024年4月8日17:00。
地點: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6室(鹽源縣鹽井街道瀘沽湖大道鹽湖公園旁)。
2.現場報名時需提供材料:
(1)《鹽源縣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碩士研究生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承諾欄經現場審查后手寫簽名)一份;
(2)本人自薦書一份;
(3)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提交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https://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近期(近3個月內)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6)曾經在國家行政、事業(yè)單位就業(yè)后辭職的應聘者出具相關部門下發(fā)的正式文件,發(fā)文時間須為2024年4月8日之前。
(7)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審核時均須提供原件(審原件,收復印件),傳真件、復印件無效,未在規(guī)定時間出具相關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齊的,不予報名。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3.崗位調整:
本次招聘不設置開考比例,在現場報名結束后,如無人報考的崗位,則取消招聘名額。
4.報名需注意事項:
(1)報名時的資格審查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應聘者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須經應聘者報到后提交個人檔案審查、政審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復核和聘任時的資格確認等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復審,在整個招聘中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者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違反本公告規(guī)定或使用虛假信息的,取消其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2)應聘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參加招聘期間應聘者通訊設備應保持暢通,如因應聘者聯系方式變化或錯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均由應聘者自負。
(3)請應聘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和《一覽表》,每個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所報崗位必須與專業(yè)條件要求相符。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2.考核時間及地點
考核的時間、地點詳見考核通知書。
考核時,被考核人員持考核通知書、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按考核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考場參加考核。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由此出現的名額空缺不再遞補,考核正常進行。
3.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應聘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應聘者本人簽字確認。
考核總成績、崗位排名、擬簽訂協(xié)議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鹽源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
四、體檢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并組織實施體檢。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體檢(含尿檢)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一)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執(zhí)行,同時進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發(fā)檢驗(簡稱尿毒檢或發(fā)毒檢)。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的,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二)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集合地點等由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考生報名時預留電話通知考生。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應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復檢
招聘單位或應聘者應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的要求,在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進行復檢;在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應聘者在上述項目未達合格標準的,應在完成復檢后離場。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含尿毒檢復檢或發(fā)毒檢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其中尿毒檢為陽性的確定為體檢不合格。
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招聘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給予其不予招聘的處理。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招聘資格并按招聘作弊處理。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應聘者,視為自動棄權。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不進行遞補。
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體檢人員名單另行公布。
五、考察
由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牽頭,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用人單位對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違法犯罪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崗位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確認。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六、審核確認和公示
通過報名、考核、體檢、考察等程序合格,擬定招聘人員名單,擬招聘人員名單在鹽源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的姓名、考核成績、崗位排名及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招聘或招聘資格,因此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用制管理。新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執(zhí)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工資及福利待遇,在我縣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新聘人員在我縣的最低服務年限。對違反《聘用合同》規(guī)定的人員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成績及有關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考核成績、體檢等信息都在鹽源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通知。應聘者應及時、主動到鹽源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anyuan.gov.cn/)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進程,或向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因未按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查詢相關招聘信息造成損失的,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為維護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整個考核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鹽源縣2024年考核招聘碩士研究生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實施,縣紀委監(jiān)委對整個考核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同時接受社會監(jiān)督。整個考核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guī)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公告由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根據工作實際,本次招聘可能會調整招聘日程和要求,調整情況將提前在本次招聘信息發(fā)布網站予以發(fā)布,請應聘者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
2.考核通知單是應聘者參加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3.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招聘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
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 0834-6362710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6365916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鹽源縣紀委監(jiān)委 0834-6369999
附件1:鹽源縣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碩士研究生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xls
附件2:鹽源縣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碩士研究生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中共鹽源縣委組織部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來源:http://www.yanyuan.gov.cn/zfxxgk/zfxxgknr/rszk/202403/t20240325_2653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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