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緩解警力不足的現(xiàn)狀及基層公安民警的壓力,提升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服務人民群眾的能力,經(jīng)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22名(限男性)。
二、招聘范圍
本次招聘報考人員需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鄉(xiāng)城縣戶籍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退伍軍人放寬至中專及高中以上學歷,包括成人高等教育學歷在內;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應當按期畢業(yè)并在2024年7月前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錄人民警察資格考察條件;
5.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9年3月12日以后,2006年3月12日以前出生,均含當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身高及體重要求:
身高要求:身高172cm及以上;
體重要求:大于標準體重10%或小于標準體重20%為不合格。
標準體重計算公式:(身高cm-100)×0.9(kg)。
8.招聘輔警人員,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國家運動員、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活動的,參與和支持打、砸、搶、燒等違法活動的,包庇、窩藏、縱容各類違法人員的,捏造、散布破壞社會穩(wěn)定謠言和虛假信息的,參與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相關的游行、示威、集會、靜坐等不法活動的;
2.被公安機關采取過刑事強制措施、曾受過刑事處罰、構成犯罪不起訴或免予刑事處罰、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勞動教養(yǎng)、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道德敗壞,有涉黃、涉毒等不良習氣的;
4.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或因其它情形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未滿三年的;
6.本人曾有境外居住史的,直系血親中有在境外居住或曾在境外居住史的。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境外從事非法活動的;
7.在部隊服役期間或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受嚴重警告(含)以上處分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繳費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原則上須本人親自前往報名,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報名。
2、報名地點:鄉(xiāng)城縣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新辦公樓2樓辦公室(聯(lián)系人:歐曉亮,聯(lián)系電話:13568681267);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應屆畢業(yè)生需持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學信網(wǎng)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近期紅底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片3張(照片背后用鉛筆備注本人姓名),電子照片一張(20KB以內、以JPG格式、以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命名、考生自備U盤拷貝)。報名者須填寫《鄉(xiāng)城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4.繳納考試費用。由鄉(xiāng)城縣公安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人員,需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筆試考務費80元,體能測試和面試考務費70元,共計150元。
5.資格初審。鄉(xiāng)城縣公安局根據(jù)報考者填報的材料和照片、年齡、身高、文憑、違紀違法犯罪等,嚴格對照職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并當場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予報名。
初審合格者填寫《報名信息表》。《報名信息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本人填寫,由本人承擔責任。
6.領取準考證:已完成報名的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原件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9日到鄉(xiāng)城縣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新辦公樓2樓辦公室)領取準考證,聯(lián)系電話:13551998059、13568681267,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分值計算及加分
考試時間: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一代身份證、戶口簿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需事先填寫體能測試承諾書,在考試前由考試組織人員統(tǒng)一收取,未攜帶者無法參加該項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體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占總成績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20%。
(一)體能測試:按照公安部頒布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設定測試項目,進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為:100米跑、2000米長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
體能測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每項成績各占總成績的25%。體能測試單項成績亦按滿分100分計算,60分及以上為及格;體能測試單項測試成績按照相應比例折算后計入體能測試總成績。體能測試須所有項目達到及格標準,否則不能進入下一個考錄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總成績=100米×25%+2000米×25%+立定跳遠×25%+引體向上×25%。
(二)筆試
筆試考試內容: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
公安基礎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
(三)面試: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試不設開考比例,面試按照職位招錄名額1:2的比例,根據(jù)考生筆試及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若總人數(shù)低于1:2,則全部人員進入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面試公告。
(四)加分:
(一)英烈子女、因公犧牲或因公死亡配偶子女(二代內),在折合總成績基礎上加2分。
(二)退伍軍人,在折合總成績基礎上加1分;優(yōu)秀士兵獲得團以上嘉獎的,在折合總成績基礎上再加1分;獲得三等功以上表彰的,在折合總成績基礎上再加2分。
(三)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在折合總成績基礎上加1分。
(四)見義勇為積極分子或先進個人,在折合總成績基礎上加1分。
(五)獲得體育特長專業(yè)證書的加1分。
(六)獲得縣級及以上公安機關優(yōu)秀和先進表彰的公安義警、治安聯(lián)防員在折合總成績的基礎上加1分。
(七)報考者加分分值折合后總分值不超過4分。
(八)所有加分項目均在筆試和體能測評成績折合之后進行加分,直接計入成績。
(九)所有涉及加分的報考者準備好相關材料后,在報名時提交,逾期不予辦理。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折合后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體能測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體能測試成績相同者,按照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體檢出現(xiàn)的缺額,根據(jù)考試總成績高低遞補一次。
體檢產生的相關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政審
鄉(xiāng)城縣公安局根據(jù)招錄名額按照1:1的比例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政審對象,確定體檢合格人員到鄉(xiāng)城縣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領取政審表,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政審考察,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生總成績排名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局、縣公安局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監(jiān)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管理
經(jīng)公示合格者,由縣公安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新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根據(jù)試用期表現(xiàn)情況,政工科在征求用人部門意見及組織考察后,確定是否簽訂勞動合同,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
十、福利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按照《鄉(xiāng)城縣人民政府關于規(guī)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待有新政策出臺,按新政策執(zhí)行。
十一、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鄉(xiāng)城縣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委員會成員單位中共鄉(xiāng)城縣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鄉(xiāng)城縣委組織部、鄉(xiāng)城縣委政法委、鄉(xiāng)城縣保密局、鄉(xiāng)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鄉(xiāng)城縣公安局、鄉(xiāng)城縣財政局、鄉(xiāng)城縣教育體育局、鄉(xiāng)城縣衛(wèi)生健康局、鄉(xiāng)城縣醫(yī)院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十二、其他
1.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試聘用全過程。不具備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直接取消聘用資格。
2.本次招聘所有環(huán)節(jié)的相關事宜、注意事項,以及通知、公告在 予以公布。因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3.此次招聘由微信公眾號“指點鄉(xiāng)城”,微信公眾號:平安鄉(xiāng)城,微博:鄉(xiāng)城警方及縣城公告欄同步發(fā)布,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和考試結果也通過以上方式發(fā)布,請參考人員及時關注。
4.考生如有疑問,可在報名時間撥打政策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13551998059、13568681267
監(jiān)督投訴電話:
中共鄉(xiāng)城縣紀律檢查委員會:0836-5826024
監(jiān)督電話: 江警官:13551998059
鄉(xiāng)城縣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委員會對本次招聘有最終解釋權。
附件:鄉(xiāng)城縣公安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表
(點擊下載)
鄉(xiāng)城縣公安局
2024年4月18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58l7k1bcHz7ovurY57m0U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