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4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安市教育體育局3月28日發(fā)布的《關于2015年廣安市公開考試招聘教師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xiàn)將2015年華鎣市公開考試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和面試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公告規(guī)定“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招聘名額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依次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各招聘職位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15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5月19日上午8:30-12: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華鎣市教育科技體育局三樓會議室(華鎣市明光路43號),聯(lián)系電話:0826-4821967。
(四)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應攜帶《報名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教師資格證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1)機關事業(yè)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冊人員,須同時出具所在單位和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書面同意其報考的證明。(2)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3)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等證書的,須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資格復審時考生本人須到場,不得由他人代替。若本人現(xiàn)用名與身份證或其它證件的名字不符者,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蓋有戶籍管理印章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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