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6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jù)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時司法警察,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性質(zhì)及名額
臨時聘用人員(司法警察崗位),招聘名額1名。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zhì)和良好的品行,自愿從事司法警察工作,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有強烈的敬業(yè)精神和奉獻精神。
(二)本市戶籍;
(三)性別:男性;
(四)年齡:18—25周歲;
(五)男性身高173厘米以上;
(六)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體檢合格);
(七)體能測試成績優(yōu)秀;
(八)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復轉(zhuǎn)的武警部隊優(yōu)秀班長可放寬到高中及以上);
(九)公安、司法警察類院校畢業(yè)、復轉(zhuǎn)軍人(含武警)中的優(yōu)秀士兵。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有違法受到過治安處罰或受過刑事處罰的;
2. 曾被開除的;
3.因違紀受到過紀律處分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6.其它不宜聘用為司法警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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