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5來源:本站采編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對應聘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在應聘人員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符合條件規(guī)定的,應在“個人簡歷”或“有何特長”欄中注明具備崗位所要求的相應條件。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網上資格審查工作由崇州市教育局負責?忌詧竺晒箜毺峤毁Y格審查。應聘人員在報名成功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考試或聘用的,取消應聘人員的報名、考試成績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確認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和網絡提示及時繳納筆試考務費,筆試費50元/科。繳費截止時間:4月7日23:59。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于2015年4月13日前的工作日內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號5樓)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并于2015年4月23日至26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任何階段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yè)達不到1:3的,經招考機關同意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5年4月9日通過崇州公眾信息網公告,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于2015年4月17日前工作日內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試時間、地點和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為:
1.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成績+政策性加分
2.面試成績總分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4月26日上午。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時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4、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
5、政策性加分:經組織選派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1日)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xié)議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于2015年4月17日前的工作日內交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地址:崇陽鎮(zhèn)永康東路385號—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6、筆試成績于2015年5月15日之前在崇州公眾信息網公布。根據(jù)《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成績核查申請。
(二)原件校驗及面試
原件校驗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根據(jù)考生筆試折合總成績(含加分),按照招聘名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原件校驗的人員名單(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科目成績?yōu)?的報考者不得進入原件校驗)。最后一名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考生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shù)。調減后仍然達不到上述比例(或無法調減的),則取消該崗位。
面試原件校驗須持本人《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和《應聘資格審查表》參加,交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如系在職者,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如系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材料及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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