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8來源:本站采編
(三)面試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5年7月3日至6日。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參加面試,面試具體事項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另行通知。
五、體測、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測
森林公安機關職位體能測評,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shù)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執(zhí)行。
(二)體檢
面試后,根據(jù)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含森林公安)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
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具體事項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通知。
(三)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才表現(xiàn)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nèi)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四)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一次。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jīng)公示合格者,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考生檔案。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jīng)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nèi)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三)按照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4]30號),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通過定向考錄等優(yōu)惠政策新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含試用期)。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并設立考錄監(jiān)督小組,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考錄監(jiān)督小組電話:
中共達州市紀委: 0818-2388848
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 0818-2391630,12380
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3322209
網(wǎng)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達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0818-2123499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 0818-2392912
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3322233
達州市通川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2132450
達州市達川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5123762
達州市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5201254
達州市大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6248283
達州市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7212015
達州市萬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8730059
達州市開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8-8366521
八、本公告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diào)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公告。
2.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在網(wǎng)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wǎng)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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