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0來源:本站采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學歷和藝體類碩士學位、非藝體類博士學位人員(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任職資格)人員,并完全符合《四川文理學院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師等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本公告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教育廳關于調(diào)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要求;
(3)符合本公告“一覽表”所列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附件1)。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本人所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和“學科或?qū)I(yè)”兩欄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yè)生或在職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簽約單位的書面同意報考證明;
(6)符合《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川人發(fā)〔2006〕34號)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被學;騿挝婚_除、開除留用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7)處于試用期新錄用的公務員。
三、招聘組織和名額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在四川文理學院公招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次招聘均在事業(yè)單位經(jīng)批準設置的崗位內(nèi)招聘,使用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招聘名額及具體崗位要求見《四川文理學院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師等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直接與學校人事處聯(lián)系報名,由人事處進行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材料:
(一)《四川文理學院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師等專業(yè)技術人員報考信息表》1份(詳見附件2,請如實準確填寫后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1份。無身份證的,需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其中,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參加資格審查時,若尚未取得學位證、畢業(yè)證的,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和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學位、學歷和專業(yè)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yè)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為準;
(四)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經(jīng)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原件)和《海外留學人員身份證書》(原件);
(五)其他證明材料(如職稱證書、各類獲獎證書、科研成果證明材料原件等);
(六)報考者已發(fā)表的科研和學術成果原件和學術論文檢索報告等。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人事處負責正式考核工作,由校領導、人事處、紀委、教務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學院相關學科專家組成考核小組,根據(jù)相關的面試考核程序和要求對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進行考核。
(二)由人事處組織各用人部門分期、分批、分階段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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