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2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縣內公開選調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F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和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二、選調職位及名額
共選調人員8名,其中:縣委辦公室4名、縣政府辦公室4名。
三、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
面向全縣各級黨政群機關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公開選調。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追求,忠誠于黨,品行端正,實績突出。
2.具有較強的政治鑒別能力、綜合文字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協(xié)調能力,有較強的大局觀、責任感和事業(yè)心,勤學善思,嚴謹細致,愛崗敬業(yè),樂觀開朗。
3.學歷及專業(yè)條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4.年齡條件: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吃苦耐勞,能適應長期加班。
6.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間未受過任何黨紀政紀處分。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一律不得報考。
7.凡通過定向考錄等優(yōu)惠政策新錄(聘)用人員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未滿8年的,其他在安縣基層工作年限(含試用期)不滿3年的(即2012年4月30日后在基層參加工作的)一律不得報考。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5月13日9:00至2015年5月19日15:00止(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2.報名方式,F場報名。報名者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可在安縣政務網(http://anxian.my.gov.cn/)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
3.報名地點。報考縣委辦公室崗位在縣委辦秘書科報名;報考縣政府辦公室崗位在縣政府辦綜合科報名。
4.報名材料
(1)《報名資格審查表》一份;
(2)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3)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獎勵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
(4)本人自薦書(可附本人在工作領域取得的調研成果、發(fā)表的交流文章等掃描件)一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由縣委辦、縣政府辦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筆試
1.筆試內容及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文稿能力和理論功底。本次考試采用開放考試的方式,由縣委辦、縣政府辦確定考試題目并提供相應資料,應試者在三天內獨立完成筆試。
2.筆試時間及答卷報送。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20日至22日,考生須在2015年5月22日下午5點前將個人簽字的答卷紙質檔和電子檔分別報送縣委辦秘書科和縣政府辦綜合科。
3.筆試成績及折合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60%,筆試折合成績=筆試成績×60%。
(四)面試
1.面試比例。根據筆試折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原則按照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數(比例不足的全部參加)。
2.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責任意識、工作態(tài)度、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等素質和能力
3.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不予選調。
4.面試成績及折合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面試折合成績=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面試折合成績。
(五)考察。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情況(若報考同一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原則上以不高于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并對考察人選組織實施考察。考察內容主要是考察擬選調人選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
(六)體檢。經考察合格考生,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
1.體檢由中共安縣縣委辦公室、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中共安縣縣委組織部、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2.體檢應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初次體檢不合格以及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3.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根據空缺的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并通知其參加體檢。
(七)辦理調動手續(xù)。對體檢合格的擬選調人員,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借用手續(xù),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對試用期滿合格的人員,按干部人事管理相關政策規(guī)定及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選調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二)在筆試考試環(huán)節(jié)中,報考者可充分參考提供資料及網上資料,但必須堅持個人獨立完成,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fā)現有不實問題,將取消考試資格。
(三)報考者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并保持通訊暢通。如因通訊不暢或其他原因導致報考者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整個選調過程中資格審查情況、考試情況、考察情況、擬選調情況等在安縣政務網進行公示。
(四)整個選調工作事項,由此次公選領導小組決定,在縣紀委監(jiān)察局的全程監(jiān)督下實施。
六、本公告由中共安縣縣委辦公室、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16-4336019(縣委辦秘書科)
0816-4336021(縣政府辦綜合科)
監(jiān)督電話:0816-4336299(縣紀委監(jiān)察局)
附件:報名資格審查表
2015年5月12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