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1來源:本站采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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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占50%,面試占50%。筆試由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1.筆試
(1)筆試時間定于2015年7月11日,考生持準考證、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不設開考比例。
(2)筆試科目:《職業(yè)能力測驗》一科,卷面滿分為100分。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1)面試方式:除州教育局教師崗位采取說課方式進行面試外,其余崗位均采取結構化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筆試成績45分及以上者均可進入面試,其余人員不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詳見面試通知書。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考察:考試結束后,原則上按考調崗位等額確定人選,由各州級主管部門對確定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形成考察報告。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一次。
(2)體檢:根據考察情況,由州級主管部門確定擬調人員,并安排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由考生個人向醫(yī)院繳納。
體檢標準:
報考州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教師崗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川教〔2004〕295號)及《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執(zhí)行。
報考其他崗位的,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
(七)公示和調動: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
公示期間無不良反映的,由各州級主管部門安排到相應崗位試用三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由原單位發(fā)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一)借調期間工資、福利待遇等由原單位解決;
(二)正式調入后,根據本人綜合條件和工作情況執(zhí)行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三)借調期間和正式調入后,單位一律不解決住房和配偶工作調動;
(四)本次考調工作嚴格按照甘委辦〔2011〕75文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咨詢電話:甘孜州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2835623
監(jiān)督電話:州紀委派駐州人社局紀檢組監(jiān)督電話: 2822498
附件:
1.2015年上半年公開考調部分州級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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