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7來源:本站采編
(三)崗位調整
考調崗位的報考人數與考調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guī)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由考調單位或其主管理部門調減該崗位考調名額或取消該考調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考調單位或其主管部門于2015年8月20日在南充市人事考試網(www.ncpta.gov.cn)上向社會公布。
本次考調不收取筆試和面試考試費。
(四)準考證領取
已報名的報考者,于《專業(yè)知識》筆試考試前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考調單位人事(政工)科領取。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及其他證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領取準考證,以及相關參考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五、考試
本次公開考調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荚嚢üP試和面試。
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考試總成績=《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所有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一)筆試
1、筆試科目。主要進行《專業(yè)知識》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
2、筆試范圍。筆試的考試范圍及參考資料詳見《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專業(yè)知識》筆試范圍及參考資料一覽表》(附件2)。
3、筆試時間。定于2015年8月23日舉行(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考試成績?yōu)?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并取消報考資格。
4、筆試成績公布!秾I(yè)知識》筆試成績于2015年8月25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試網公布,報考者請自行登陸南充人事考試網查詢。對《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于筆試成績公布后1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查分申請,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于筆試成績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南充人事考試網公布。
(二)面試
1、面試方式及主要范圍。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方式及范圍詳見《公開考調面試方式及主要范圍一覽表》(附件3)。
2、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人員?颊{單位根據各具體考調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考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達到或超過5:1時按5:1)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員。與最后一名入圍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
3、面試資格審查手續(xù)的辦理。面試資格審查由考調單位負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于面試前5天由考調單位在南充人事考試網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獲得面試審查資格的參考人員請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xù):
①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②有效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指有學位證要求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③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不能在規(guī)定的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內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
面試資格審查中因發(fā)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證件和沒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而產生的面試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審查(遞補者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遞補人員)。依次等額遞補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人員,由考調單位根據報考者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遞補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面試人員,由考調單位發(fā)給面試通知書。
4、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簽到候考。簽到時上述證件不齊備以及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簽到候考的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面試時,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guī)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面試正常進行。
5、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所有面試者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四川省南充高級中學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三)考試成績公布
各科考試工作結束后,由考調單位或主管部門于最后一科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充人事考試網上公告實際參加最后一科考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考調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考調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最后一科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最后一科考試成績也相同,則采用加試的辦法確定體檢人員。下同。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另有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選定的二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于體檢前三天在南充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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