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9來源:本站采編
為切實加強州委政法委干部隊伍建設,全面履行黨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根據(jù)工作需要,經州委政法委書記辦公會研究,擬面向全州政法系統(tǒng)公開遴選機關工作人員7名,F(xiàn)將遴選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對象
全州政法委、法院、公安、司法等四個系統(tǒng)內符合遴選條件的各級機關公務員。
二、遴選條件
1、政治堅定,對黨忠誠,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德優(yōu)良,作風正派,吃苦耐勞,勤政務實,清正廉潔。
2、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40周歲以下 (1975年12月9日后出生)。
4、在州、縣(市)政法機關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截止2015年12月16日)。
5、具有較高的文字寫作水平、有較強的政法業(yè)務工作能力。
6、年度考核無不稱職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7、身體健康。
8、符合有關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
9、符合最低服務年限規(guī)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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