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07來源:本站采編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充實機關干部隊伍力量,根據(jù)《中共眉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fā)<關于眉山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的意見(試行)>的通知》(眉市編發(fā)〔2012〕60號)規(guī)定,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2014年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在全市范圍內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及職位
遴選計劃為5名,具體職位詳見《眉山市市級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符合遴選條件的縣(區(qū))及以下機關公務員。
(二)遴選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
2.具有與遴選職位相適應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能力;
3.在縣(區(qū))及以下機關工作滿2年及以上;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
6.其他條件見《眉山市市級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基層工作經(jīng)歷時間和年齡計算均截至2014年2月16日。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4年2月17日- 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jié)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fā)科(眉山市東坡區(qū)學士街268號2—2),聯(lián)系電話38166119。
提供資料:《眉山市市級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請自行下載)一式二份;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兩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區(qū)(縣)及以下機關工作滿2年及以上的證明(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示并加蓋公章,科級干部由當?shù)亟M織部門出示并加蓋公章)。
資格審查:由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jù)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資格人數(shù)與遴選名額的比例不得低于2:1。
(二)考評和考核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按照“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優(yōu)選比選方式組織實施考評、考核。考評時間和考評地點另行通知。
考評采取報考人員競職陳述、現(xiàn)場回答提問的方式進行。
根據(jù)考評情況,等額確定考核人選。
考核采取查閱干部檔案(核實公務員身份)、到報考人員所在單位聽取介紹(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質、業(yè)務能力、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等方式進行。根據(jù)考核情況確定體檢人員。
(三)體檢
體檢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可根據(jù)考評情況依次遞補。
(四)市委編委會審定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黨組集體研究正式確定擬遴選人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提交市編委會審定。
(五)公示和調動
擬遴選人員在眉山黨政網(wǎng)和眉山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咨詢電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38112089;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8166119
附:1.眉山市市級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單位名稱 |
職位名稱 |
職位代碼 |
擬任職務 |
遴選名額 |
年齡 |
學歷 (學位) |
專業(yè) |
其他條件 |
備注 |
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 |
行政執(zhí)法支隊(主要從事街面等一線執(zhí)法和夜間巡查執(zhí)法工作) |
2014004 |
主任科員及以下 |
5 |
40周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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