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6來源:本站采編
面試前,須對面向優(yōu)秀工人、優(yōu)秀農民職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由各市(州)組織、人社部門在本市(州)人社局網(wǎng)站公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持《四川省2014年從優(yōu)秀工人農民和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信息表》(附件3),依次由所在單位、鄉(xiāng)鎮(zhèn)(街道)、縣級組織人社部門簽注推薦意見并蓋章;連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表揚(獎勵)文件(證書)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手續(xù),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市(州)組織、人社部門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仍需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時間:2014年8月8日(星期五)。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憑本人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參加面試。
(三)面試方式:面試由各市(州)組織、人社部門負責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評對農村(工業(yè))發(fā)展、社區(qū)管理等實際問題的綜合分析、維穩(wěn)應急處理、與群眾溝通協(xié)調能力。面試滿分100分。
六、考察與體檢
(一)組織實施
考察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安排部署,各市(州)及縣(市、區(qū))組織、人社、紀檢等部門組成考察組具體實施。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前如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調整體檢項目和標準,則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在考察或體檢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二)面向優(yōu)秀工人、優(yōu)秀農民職位的體檢、考察
1.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按職位錄用計劃1:1的比例,依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如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先后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突出工作實績,注重政治素質、工作態(tài)度、工作能力、公民道德和職業(yè)道德等內容,對報考民族地區(qū)職位的著重考察政治立場、在反分維穩(wěn)中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情況。考察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疾旌细袢藛T進入公示。
(三)面向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職位的考察、體檢
1.考察。參加面向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職位面試的人員,全部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疾觳扇“俜种屏炕蚍值姆绞竭M行?疾焱怀龉ぷ鲗嵖,注重政治素質、工作態(tài)度、工作能力、公民道德和職業(yè)道德等內容,對報考民族地區(qū)職位的著重考察政治立場、在反分維穩(wěn)中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情況。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制定量化考察工作指導方案,市(州)根據(jù)實際情況細化并實施?疾熘袇⑴c測評的群眾超過三分之一對考察對象不滿意的,不得列為擬進入體檢人員。
2.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按職位錄用計劃1:1的比例,依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考察成績×20%)。如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察成績的先后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合格人員進入公示。
七、公示與錄用
擬錄用人員,由市(州)組織、人社部門在其工作所在縣(市、區(qū))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及單位分別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學歷、筆試面試及考察成績、務工務農任職經(jīng)歷、獎懲情況等。
經(jīng)公示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提出意見,報市(州)組織、人社部門審批,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新錄用人員在招錄縣(市、區(qū))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錄用為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公務員后,一般應繼續(xù)兼任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1年以上。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接受初任培訓。
八、紀律要求
為了保證考試錄用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嚴格程序,嚴明紀律,認真抓好落實,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上報。各企業(yè)、村(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廣泛宣傳動員,積極主動地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同時要嚴把推薦報名關。參與考試錄用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務員考試錄用紀律,堅持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和社會監(jiān)督。
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年齡、學歷、工作經(jīng)歷證明、勞動關系證明、表揚(獎勵)文件或證書、任職文件等資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3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各類公務員考試;對提供以上虛假證明的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嚴肅處理,追究相應責任。
九、本公告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特別提醒:
1.根據(jù)《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請考生在網(wǎng)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前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3.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4.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wǎng)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附件1)
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件:
1.《四川省2014年從優(yōu)秀工人農民和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中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
2. 《四川省2014年從優(yōu)秀工人農民和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3.《四川省2014年從優(yōu)秀工人農民和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信息表》
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公務員局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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