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4來源:本站采編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我廳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按程序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
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以及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考核和公示。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遞補人員體檢、考核等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告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我廳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在職人員通過審核確認后,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有學位要求的,下同)。
2、畢業(yè)兩年內尚未就業(yè)的普通大專院校全日制畢業(yè)生應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未就業(yè)證明。
3、下崗、失業(yè)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發(fā)放的《再就業(yè)優(yōu)惠證》或失業(yè)證明、有效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我廳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辦理審核確認手續(xù)。
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由我廳通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我廳審核確認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jiān)察廳印發(fā)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我廳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我廳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二、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
公共科目筆試考務咨詢電話: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
公告、政策、面試考務咨詢電話:028-86744742(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處)、028-86110780(省人事信息中心)、028-86118075(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所)
監(jiān)督電話:028-86744742(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處)、028-86139086/86135127(駐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組、監(jiān)察室)
附件:《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直屬事業(yè)單位2014年6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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