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3來源:本站采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錄用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的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含試用期)。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為保證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試錄用工作的公開性、公正性、嚴肅性,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全程監(jiān)督此次公開考試錄用工作?间涍^程中,要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按《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瀘州市紀委(監(jiān)察局)監(jiān)督電話0830-3190019。
八、本公告由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瀘州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一)本次招考有關職位調整、成績、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體檢、錄用前公示等事項均在瀘州人事考試網:www.lzrsks.gov.cn發(fā)布。因不及時查看瀘州人事考試網上的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對要求了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職位,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請在“獲得過何種專業(yè)證書,有何專長”欄目中填寫清楚,便于審查人員審查。
(五)涉及到《2014年瀘州市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中專業(yè)等招考條件方面的問題,請按下列招考單位電話進行咨詢。
(六)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的考生,錄用后在鄉(xiāng)鎮(zhèn)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含試用期)。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考生,錄用后在鄉(xiāng)鎮(zhèn)的最低服務年限為8周年(含試用期)。
(七)報考敘永縣、古藺縣職位的考生,錄用后在當地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含試用期)。
(八)招錄職位有專業(yè)要求的,可參考《瀘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九)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有關招考職位條件的情況及網絡報名審核情況咨詢電話:
招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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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區(qū)號0830) |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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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大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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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9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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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航務(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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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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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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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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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陽區(qū)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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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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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馬潭區(qū)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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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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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馬潭區(qū)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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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馬潭區(qū)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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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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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溪區(qū)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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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5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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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縣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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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2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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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縣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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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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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永縣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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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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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藺縣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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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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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政策咨詢電話: 0830-3103203,0830-3100825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及常見問題解答見四川人事考試網中:“常見問題解答”、“網上報名操作步驟”、“網上報名流程圖”、“網上交費流程”。
密碼找回請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中“密碼找回方式“查詢,或咨詢:0830-3190016
附件:瀘州市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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