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9來源:本站采編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報考者自動放棄后出現的招聘崗位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2015年應屆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yè)生先由招聘單位與其簽訂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在規(guī)定時間內(具體以通知時間為準)向用人單位報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報考崗位所需資料原件,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審,并經主管部門復審后報縣委編辦辦理編制確認手續(xù),再將以上資料統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審查合格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不低于5年服務期的《聘用合同》(服務期內不得辦理流動手續(xù)),完善聘用手續(xù),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
如在資格審核中發(fā)現有不符合考核招聘條件和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資料的以及辦理聘用手續(xù)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單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嚴重違規(guī)違紀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員,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或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須一律實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或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核、體檢等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有關工作人員視情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十一、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射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等方式予以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察、聘用等的,責任自負。
(二)報考者應確保聯系電話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射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825—6839212)、射洪縣農業(yè)局(咨詢電話:13547763116)、射洪縣衛(wèi)生局(咨詢電話:0825—6622614)、射洪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咨詢電話:6680102)負責解釋。
附件:1.2014年射洪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基本信息一覽表
2.2014年射洪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3.2014年射洪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射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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