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0來源:本站采編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十、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核?己斯ぷ饔蓞^(qū)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己酥攸c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十一、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區(qū)人社部門在攀枝花市西區(qū)公眾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二、聘用人員管理及待遇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按《關于印發(fā)攀枝花市西區(qū)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中,2015屆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和報到證,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聘用時,由區(qū)人社部門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考核情況安排崗位。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二)聘用人員實行服務期管理,最低服務期為5年(含試用期),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者,不得辦理流動。
(三)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現行事業(yè)單位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紀律監(jiān)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為保證我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攀枝花市西區(qū)監(jiān)察局:0812-5555444
考務政策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西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5555400
十四、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在整個招考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西區(qū)人社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五、本公告由攀枝花市西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攀枝花市西區(qū)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二O一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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