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4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質及管理機制
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勞動合同聘任制,不屬于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內人員。招聘單位與聘用對象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
二、選調名額及崗位
公開招聘名額9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江安縣2014年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用臨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或接受以下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品德優(yōu);
2.作風踏實,吃苦耐勞;
3.身體和心理健康,自愿接受單位管理,遵守工作相關法規(guī)制度的規(guī)定。
4.招聘范圍為江安籍的指戶籍所在地為江安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采取過刑事強制措施、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和曾受過治安警告及以上處罰的人員。
2.在各級人事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四、報名及筆試
(一)報名時間: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30日下午6時止(節(jié)假日不接受報名)。
(二)報名地點:江安縣人才交流培訓服務中心(原機關食堂四樓)。
(三)報名所需資料:報名者須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2張,《報考信息表》。
(四)報名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后,繳納筆試費50元。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名額比例不低于2:1,達不到比例的調減招聘名額。
(五)筆試科目《法律綜合知識》,筆試成績100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為201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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