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9來源:本站采編
報考者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報考者可直接登錄報名,填報崗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對報考者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核,并在報考者注冊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報考者應對網上報名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負責,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實,責任自負。
(二)選擇崗位。
照片審查合格的報考者,應根據(jù)自身情況和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及專業(yè)要求,在網上選擇報考崗位后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者提交《應聘資格審查表》后,應及時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審查。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四)報名繳費。
1.繳費方式:本次考試采用網上繳費,不設現(xiàn)場交費。
2.收費標準: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人每科50元。
3.繳費確認:繳費完成即為報名成功,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xù)。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于2014年10月17日前的工作日內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號4樓,電話:028—86150916)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五)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報考者于2014年10月15日至10月18日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照網絡提示打印筆試準考證。不具備打印條件的報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六)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任何階段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六、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應聘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與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 2014年10月18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開考比例:1︰3。(注:報名人數(shù)少的個別崗位,可放寬至1:2)未達上述比例的崗位,其取消或調減情況,于2014年9月28日在成華區(qū)門戶網(網址:www.chenghua.gov.cn)公布。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于2014年10月17日17:00前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經組織選派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4年8月 31日)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xié)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4年10月16日前的工作日內交成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成都市一環(huán)路東三段148號成華區(qū)辦公大樓1104號),咨詢電話:028-84331007。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特別提示:證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報考者報名時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加分手續(xù),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市)區(qū)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服務證書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服務證書簽訂落款時間為準。
5.筆試時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如考生在參考過程中身份證遺失不能及時補辦有效證件的,請持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鮮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參考。
6.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4年10月28日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成華區(qū)門戶網公布。
7.查分申請。
根據(jù)《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原件核對校驗。
1.原件核對校驗通知:原件核對校驗人員名單根據(jù)面試開考比例:1︰6,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原件核對校驗名單、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在成華區(qū)門戶網公布。如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原件核對校驗。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降低比例或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
2.原件核對校驗方式:原件核對校驗時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應聘資格審查表》(一式2份,應聘人員在筆試報名成功后自行下載和打印,本人正面免冠同底半身彩色照片3張)、《筆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套,工作人員現(xiàn)場審核原件,收存復印件1套(證明材料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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